臺灣“經濟部”貿易局局長卓士昭25日在臺北表示,ECFA涉及廣泛的經貿議題,生效后有助兩岸優勢互補、提升競爭力。
在海基會“2012大陸臺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上發表演講時,卓士昭以一系列數據、圖表,暢談ECFA執行成效及后續推動。
2011年1月1日,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早期收獲計劃全面實施。當年,臺灣對大陸出口1248.9億美元,增長8%,其中早收清單出口額為198.53億美元,同比增長近1成,獲減免關稅1.22億美元。今年1-4月,對大陸出口增速放緩,但臺方獲減免關稅1.71億美元,已超過2011全年免稅額。
在金融方面,臺方核準11家銀行赴大陸,經陸方核準、開業7家;臺“金管會”核準9家保險業者赴大陸參股投資,其中6家已營業,另設有15個代表處;臺灣證券業者已有13家“登陸”設立25個代表處。
與此同時,4家大陸商業銀行來臺設立辦事處,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獲準設分行。
在投資方面,今年前4個月,臺方核準陸資來臺投資42件,投資或增資約1688萬美元;同期核準赴大陸投資涉及早期收獲項目計202件,投資或增資3.0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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