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對法律實務的需求不斷增加。臺灣法律界人士30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務實深化兩岸在法律領域的互動,對于保障兩岸人民合法權益、推動兩岸交流合作穩健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臺灣海峽兩岸法律扶助協會理事長洪村騫介紹說,2008年以來,兩岸交流邁入全新階段,涉及投資、旅游、婚姻、打擊犯罪等諸多領域的法律實務需求隨之突顯。有鑒于此,臺灣海峽兩岸法律扶助協會于2011年9月應運而生。這是一個由臺灣律師、法官、檢察官、警官與法學教授等法律專業人士為主、吸收各界人士組成的民間組織。
該協會常務副理事長陳玉珍說,兩岸法律界的交流早前主要涉及法學理論領域,在兩岸交流合作不斷深化的背景下,需要更多地開展法律實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應該看到,兩岸在法律法規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彼此還不夠熟悉,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兩岸交流合作的健康穩定發展。協會集合臺灣法律領域尤其是從事相關實務的精英人士,通過與大陸公、檢、法及學界對口交流溝通,希望更好地服務于兩岸民眾的實際需求。
她舉例說,兩岸對“走私”的界定存在一定差異,一些大陸臺商因為不了解而觸犯了大陸法律。今年3月,協會與廣東省的公、檢、法部門人士進行了交流,其中就專門針對“走私”的定義做了溝通。此后,協會通過相關工作,幫助臺商進一步了解和熟悉大陸法律,也吁請大陸相關部門對臺商多做相關的法律宣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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