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09年至今,天津接待臺胞、臺屬來信來訪560余人次,處理臺資企業各類投訴195件,辦結193件,結案率達99%。
據天津市高院民事審判第四廳廳長翟紅介紹,天津高度重視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2009年5月,天津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與天津市高院密切配合,聯合建立了“預防化解涉臺糾紛和臺商訴訟權益保障聯席會議制度”,2年多時間,協調辦結經濟糾紛、保險理賠、土地糾紛、房地產賠付、知識產權等各類案件193件。
“為進一步完善機制,2010年12月,天津市高院又聘請9名臺胞擔任涉臺民商事案件特約調解員。”翟紅說,聘任臺胞擔任調解員可發揮臺胞之間心理認同、交流便利等優勢,加強臺胞對大陸法律了解,提高案件審理的透明度與公信力。
臺胞調解員之一、天津食品街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陳賢民稱,調解員作為天津市高院與臺胞、臺企間溝通的紐帶與橋梁,會全程關注案件進展,積案、難案有時出面調節20次以上。他舉例說,某家具公司是1995年落戶天津的臺資企業,2007年該工廠發生火災,經過臺胞調解員多次協調,3級法院的公正審判,歷時近3年,最終,該企業獲1800萬元人民幣賠付。
天津市臺辦副主任胡成利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市先后制定了由市領導主持的每年至少兩次改善臺商投資環境座談會制度,由相關負責人參加的服務臺商“季談會”制度,每年集中為臺資企業解決困難的服務月制度等,有效推動了臺商權益保障工作的開展,為臺商營造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劉家宇 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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