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臺灣中華仲裁協會聯合舉辦的第十一屆海峽兩岸經貿仲裁研討會16日在福州召開,來自大陸和臺灣的法官、律師、商業界人士等300余人參加了會議。
兩岸專家學者在會上分別以“規則及實務新發展”、“兩岸法院涉及仲裁之判斷新見解”、“海西發展先行先試:機遇與挑戰”為題作了演講。不少與會專家認為,隨著兩岸經貿關系愈加緊密,商業投資糾紛隨之增長,ECFA也涉及爭端解決問題,“兩岸應成立專門機構,為經貿糾紛的解決提供平臺”。
據了解,目前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協商進展良好,大部分內容已達成共識,并有望于第七次“兩會”會談中簽署。臺灣中華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念祖建議,兩岸仲裁機構可在對岸設立分支機構、辦理仲裁程序,并在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中確認其仲裁判斷的效力及執行力,切實維護兩岸投資人的權益。
李念祖同時表示,在處理涉及兩岸經貿仲裁事務時,應實事求是地尋求爭端解決的妥當途徑,力求避免保護主義,以保護兩岸間跨海投資的臺商和陸商的相互權益。
北京市張玉卿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玉卿認為,兩岸可聯合創建“兩岸商貿爭端解決中心”,制定相關規則、仲裁員名冊等,專門為包括香港、澳門在內的兩岸商業、投資以及ECFA、WTO方面的糾紛解決,提供平臺。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于健龍在接受采訪時說,面對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兩岸經濟界應進一步攜手合作,共同推動ECFA的實施,使協議成果惠及更多的兩岸企業和同胞。兩岸仲裁機構將進一步形成有效解決兩岸經貿糾紛的平臺和機制,服務于兩岸的投資者,更好維護其合法權益。
據悉,此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臺灣中華仲裁協會訪閩,還將實地考察在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兩岸聯合調解仲裁機構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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