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盟中央26日在其提交全國政協專題協商會的書面發言中提出,應深化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強強聯合。
臺盟中央說,海峽兩岸同根同源,中華文化是維系兩岸關系根基的重要紐帶,也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寶貴財富,以此作為深化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的基礎,進一步整合大陸的市場、資源以及臺灣文化創意產業在營銷、創意和產業鏈等方面的優勢,強強聯合,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繁榮發展,弘揚中華文化,提升文化軟實力發揮積極作用。
為此,臺盟中央提出四點建議: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促進兩岸產業交流與合作。建議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鼓勵和引導臺灣優秀文化創意企業落戶大陸,并在稅收、金融等方面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實行兩岸文化創意企業同等待遇。同時,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為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的深入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打造產業合作平臺,為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深度融合提供載體。建議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水平較高、兩岸產業合作基礎較好的地區,探索建立兩岸文化產業發展的示范園區和基地。如,以北京臺灣會館為中心,以臺灣文化商務區為依托,吸引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高端業態和精品項目落戶,打造京臺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充分利用上海世博園區的特色場館,吸引兩岸的頂級創意型企業、工作室、大師入駐,塑造集創意設計、交流展示、產品體驗等為一體,具有世博特征和上海特色的文化創意街區,形成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基地。
——加強人才交流與培養,增強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核心動力。應進一步擴大兩岸高校之間的交流與互動,通過聯合科研為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人才培養平臺;可研究成立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的常設民間機構,組織協調兩岸文化創意企業,聯合開展人才交流與培養的專項活動。此外,建議兩岸共同成立“中華文化創意產業研究院”,集合兩岸的優秀創意人才,共同研發、深入交流,并發揮對兩岸文化創意企業的指導作用,以人才的合作助推產業的融合,促進兩岸的文化創意產業共同發展。
——推動制定兩岸共同標準戰略,提升文化創意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當前,兩岸在文化創意產業的標準上還存在較大的差別,應進一步鼓勵兩岸相關企業和科研機構等開展合作研發,探索建立共同的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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