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0日召開的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獲悉,北京市實際使用臺資已逾3億美元。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振川20日在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說,截至2010年底,注冊地為臺灣的投資者在京投資2400家,合同投資12.04億美元,實際使用臺資3.2億美元。臺商在北京市投資主要涉及高新技術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現代農業等多個領域。隨著兩岸關系和北京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京臺兩地的交流合作不斷擴大,呈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
馬振川表示,北京市切實維護臺胞投資的合法權益。北京市陸續出臺10項政策性文件,依法保護臺胞和臺商的正當權益。建立了北京市臺胞權益保障工作協調小組,充分發揮機制作用,運用機制創造良好的涉臺維權工作環境。15年來,共舉辦了18次“市長接待臺商日”活動,及時幫助臺商解決生產、經營、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通州等臺資企業比較集中的區縣已相繼建立“區縣長接待臺商日”制度,不斷優化臺胞在京投資環境。(記者 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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