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即將于6月28日正式實施,國家旅游局22日發布《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注意事項》,全文如下。
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注意事項
為規范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開放城市的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業務旅行社(以下簡稱“赴臺游組團社”)的服務行為,保證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的服務質量和“規范、有序、安全、健康”的發展,依據新修訂實施的《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管理辦法》,制訂本注意事項。
一、赴臺游組團社注意事項
(一)赴臺游組團社只能接受本地區具有正式戶籍居民的委托,經臺灣有接待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資質的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
(二)赴臺游組團社可接受赴臺個人游游客的委托,代辦代訂機票、住宿和在臺旅游行程安排,并就代辦事宜與游客簽訂委托協議,也可告知其自行辦理。
(三)赴臺游組團社在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時應按照臺方提供的模本,認真審核赴臺個人游游客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及時與臺灣的代辦社確認有關手續的辦理情況并通報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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