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獲悉,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央擬在兩會上建議,兩岸海協會和海基會通過積極溝通、協調,建立并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運作層面的功能性組織機構,研究、設立互相派駐的常設性、功能性辦事機構。
作為ECFA后續協商的關鍵一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2月22日在臺灣桃園舉行了首次例會。這份提案表示,設立ECFA大陸駐臺灣工作小組(或辦事處)、ECFA臺灣駐大陸工作小組(或辦事處),便于兩岸雙方在經合會每半年度工作例會的閉會期間,保持實務操作層面常態化的溝通、協商、解決爭端、業務推進等。兩岸互相派駐的工作小組(或辦事處)可分別受海協會、海基會授權,在經合會的監督下,行使各自的實務協調、管理、推進職能。
提案表示,盡快組建兩岸經合會下屬的功能性工作小組,以具體推動兩岸在產業方面的合作。例如:早期收獲清單工作小組、貨品貿易工作小組、服務業貿易工作小組、爭端解決機制工作小組、投資工作小組等。大陸方面由推進實施ECFA的主要政府職能部門或組織的專家參與各相應工作小組,并與臺灣方面的相應參與人員密切溝通、共同合作,推進協議的各項實務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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