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的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17日從廣東汕頭市檢驗檢疫局獲悉,汕頭首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即“ECFA原產地證書”)由該局簽發,憑該份證書臺灣進口商可獲減免關稅人民幣12376元。
據介紹,獲證企業汕頭市富力機器制造有限公司出口商品為“真空成型機”,簽證金額為364000美元,憑該份證書臺灣進口商可獲減免關稅人民幣12376元,該企業也成為汕頭轄區首家享受到框架協議帶來好處的企業。對此,汕頭市檢驗檢疫局簽證部門積極指導企業辦理各項申請手續,務求做到證書準確無誤,使該批貨物在臺灣順利通關并獲得關稅減免。
根據協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大陸出口到臺灣的267項貨物可享受關稅減免進入臺灣市場,267項產品將逐步降低關稅,并在三年內全部降為零。這些產品主要涉及礦產品、化工產品、塑料、橡膠及其制品、紡織原料、玻璃制品、機械產品及雜項制品等。
為使各進出口企業能早日享受關稅減免,汕頭市檢驗檢疫局第一時間將有關申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的程序及可享受關稅減免的產品清單,發送到200多個企業的法人郵箱,并在最短時間內聯系領取簽證印章和證書,并就證書簽發的相關細節與廣東檢驗檢疫局溝通。
汕臺兩地地緣相近、人緣相親、商緣相聯,2010年汕臺進出口貿易總額超過3.5億美元,同比增長約17%。據了解,汕臺之間的進出口商品有四成以上屬于兩岸協議規定的早期收獲產品,將分階段享受優惠稅利,加上汕臺直航航線等特有優勢,新關稅政策的實施將有利促進汕臺兩地貨物貿易的增長。(李怡青 陳妍 林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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