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廳21日在此間透露,公安部日前出臺《關于支持福建省公安機關服務和保障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支持福建先行先試便利兩岸人員往來,并加強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工作。
據了解,該“意見”從四個方面支持福建省公安機關充分發揮服務和保障職能,推動以福建為主體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又好又快發展:一是指導福建省公安機關用足用好現有相關政策,并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逐步賦予福建省公安機關更多先行先試便利兩岸人員往來的政策。
二是充分發揮閩臺警務交流的特殊優勢,加強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工作,探索建立重大刑事案件、海上治安案件、海難救助等突發案(事)件的合作處置機制,逐步形成較緊密的區域警務協作模式。
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福建省公安機關的經費保障力度。在安排中央公安轉移支付資金時,對廈門執行東部地區“以獎代補”政策,其余地區按照國家規定的中西部地區政策執行;在安排公安業務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時,對福建原中央蘇區等 20個縣、市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對福建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等32個縣、市參照執行中部地區政策。
四是進一步加強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公安部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福建省公安機關的溝通聯系,指導幫助福建省公安機關研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張羽 孫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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