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臺灣“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30日在臺北舉行第一次聯席會議,雙方達成4項共識,并就臺港經濟文化交流過程中涉及需相關部門處理的議題提出7項建議。
“策進會”董事長林振國在會后記者會上介紹,兩會經過充分交換意見,就未來合作機制及合作領域,達成多項具體的共識,也進一步確認兩會未來機制化聯系與交流的方式,包括:
一、 每年輪流舉辦聯席會議,洽商會務及未來交流合作事宜。每年以至少辦理一次為原則,并視需要適時召開。
二、 雙方同意視需要相互組團訪問,各方并對來訪代表團之相關事務及活動提供協助。
三、 雙方同意將輪流舉辦經貿、文化論壇或研討會等交流活動,論壇以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為原則。
四、 為了進一步促進臺港雙方民間交流與互動,將鼓勵各自所屬的經濟及文化合作委員會協助辦理各種展覽、互訪、表演等活動。
另外,兩會在聯席會議中對于臺港經濟文化交流過程中涉及需相關部門處理的議題,提出如下建議,希望雙方有關部門能積極推動相關的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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