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刪除22條之1條文,并將22條條文修正通過……”8月19日下午5點多,臺灣“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重重地敲下議事錘。經過足足3小時的討論,在島內喧囂一年多的陸生赴臺相關規定終于得到通過。
臺灣教育部門表示,欲招大陸學生的學校,需在今年12月前提出招生計劃,預計最快明年3月,大陸碩博士生便可來臺就讀。
相關規定的通過,意味著陸生赴臺終于進入了操作性階段,然而,臺灣的大學準備好了嗎?大陸學生也準備好了嗎?
“三法”艱難通過
“一限二不”入規定
19日,臺灣“大學三大協進會”的代表以及40多家大專院校校長,一早趕到臺灣“立法院”,關心即將舉行的臨時會是否能通過“陸生三法”。
所謂“陸生三法”,是指臺灣地區針對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就讀、承認大陸學歷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大學法》與《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
對于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就讀、承認大陸學歷的議題,島內早已有多方人士進行推動。8月18日,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在參加國民黨中常會時就表示,他在五六年前就主張要承認大陸學歷、開放陸生來臺,并認為“這恐怕是一個沒有辦法的趨勢”。
但由于民進黨對承認大陸學歷、開放陸生來臺極為抵制,臺灣教育部門一度提出“三限六不”等規定進行回應。其中包括“限采認學校、限招生總量、限領域(不采認醫事學歷等),以及不加分優待、不影響島內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陸生在學期間工作、陸生不會有在臺就業問題、陸生不得報考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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