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二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2日在臺灣結束。此次商談引起了島內輿論高度關注。2日出版的臺灣各大報紙紛紛在顯著位置刊登相關報道。其中,大陸表示不要求臺灣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輸臺的消息成為各家媒體關注的焦點。
當天各家媒體都以大量的篇幅充分報道ECFA二次協商雙方達成的共識。《中國時報》用三個版面做了相關報道。頭版文章《陸方了解臺灣需求 ECFA輸臺清單不含農產品》指出,“大陸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唐煒除了表示協商順利外,也再次向臺灣基層喊話,指大陸方面充分了解臺灣民眾、尤其是農民的關切,所以在商談中沒有要求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輸臺,在陸方提出的早收清單中也不包含農產品。”在《亞太各國關注ECFA進程》的專版報道指出,“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最近也持續關注臺灣與大陸商簽ECFA的進程,并注意大陸對臺經貿政策的動向”。“歐盟成員國對兩岸ECFA談判進展十分關切,認為此舉對兩岸及相關國家都有好處。”
《聯合報》在頭版刊載文章并在第二版做了整版報道。頭版文章《農產品不列ECFA早收清單》說,“雙方達成共識:大陸方面不要求臺灣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在實施早期收獲清單時,盡量降低或避免對臺灣弱勢產業、中小企業的影響!
《旺報》頭版冠以醒目標題《早收清單陸不列農產品》,三版、四版則以《陸早收清單 允諾不列農產品》等為題,進行報道。文章說,“唐煒在記者會上公開允諾,大陸不會在ECFA商談中,要求臺灣進一步開放農產品。他說,大陸方面充分了解臺灣民眾,特別是臺灣農民的關切,所以商談中未進一步要求開放大陸農產品輸臺,在大陸提出的早收清單中,也未包括農產品!蔽恼逻詳細列舉了協商達成的多項共識。
臺灣《經濟日報》文章指出,“此次達成共識包括雙方同意將急迫性、必要性、容易達成項目,提列早收清單;將充分照顧臺灣農民、基層民眾及中小企業,以及針對兩岸特色做出務實專業安排,盡快啟動原產地規則協商!
《工商時報》在財經要聞中做了整版報道。文章《ECFA早收清單 初步敲定》說,“雙方獲致多項共識:包括不開放大陸農產品輸臺,不沖擊臺灣弱勢產業和中小企業、不涉及大陸勞工輸臺;兩岸并同意納入早收清單的產品項目和服務業應考慮彼此關切及急迫性、必要性和較易達成協議等原則。”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