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北京市司法局23日批準向臺灣籍居民朱襄陽頒發律師執業證。
“太不容易了,等了10多年,夢想終于實現了。”朱襄陽在電話中興奮地對記者說。
據了解,臺灣居民要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資格,需經三個步驟:先通過大陸司法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后,持無犯罪記錄等證明文件向大陸有關部門辦理律師資格證;取得律師資格證后,由大陸律師事務所出面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實習滿一年后,經考核合格,才能真正成為律師執業人員。
朱襄陽1994年畢業于廈門大學法律系,同年考取了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大陸開放臺灣居民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后,朱襄陽獲得律師資格證書。根據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當年1月下旬,朱襄陽開始在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實習。
北京市司法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朱襄陽在蘭臺律師事務所實習期已滿一年,經北京市律師協會考核合格,準予頒發律師執業證。
朱襄陽的指導律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董簫表示,朱襄陽律師熟悉兩岸的經貿環境和商業習慣,對于促進兩岸的投資和商貿往來,必能發揮積極作用。
朱襄陽已有自己的打算。他表示,自己會專注于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勞動法等商業法律領域,爭取在這些領域協助臺商在大陸獲得發展,同時努力增進大陸同胞對臺灣投資和商貿環境的了解。(記者吳濟海)
[ 責任編輯:王曉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