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會見中外記者并答記者問。
[臺灣《聯合報》記者]總理你好。想請教您有關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問題,您兩會之前和網民交流的時候提到說在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時候,考慮到兩岸經濟規模的差異,還有臺灣中小企業以及農民的利益,大陸這邊可以讓利,那能不能請您向我們透露一下大陸讓利的實質內涵是什么?您認為今年6月兩岸可以簽署ECFA嗎?去年您在這里有一段溫馨的談話,您說想到臺灣去看一看,如果兩岸簽了ECFA后對您到臺灣走走看看會不會創造更好的條件?
[溫家寶]兩岸正在商簽的經濟合作協議是一個綜合性的、具有兩岸特色的協議。商簽這個協議應該把握好三個原則:第一,平等協商;第二,互利雙贏;第三,彼此照顧對方的關切。
我確實講過,在商簽協議時要充分考慮兩岸經濟規模和市場條件的不同,關心臺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的利益,特別要照顧臺灣農民的利益。
我也確實講過,要讓利給臺灣。這種讓利,比如通過減免關稅,通過早期收獲實現。另外,也要做出讓臺灣農民放心的事情。但是,我看到臺灣的報紙,很大的篇幅報道溫總理關于讓利的論述?墒俏以谠诰訪談時講了兩句話,后面還有一句話“因為我們是兄弟”,這句話就鮮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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