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10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今天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第一次工作商談雙方就“早期收獲計劃”的總體考慮初步交換了意見,確認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將會包括“早期收獲計劃”,至于計劃的具體細節,雙方沒有觸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有記者問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第二次工作商談時間地點是否已確定,以及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涉及早期“收獲清單”的問題,臺灣方面對某些產業是比較急迫的,像汽車零部件、石化以及金融業的準入門檻。大陸方面對這方面的態度如何?大陸方面提出的早期“收獲清單”是否也涉及到臺灣一些比較敏感的企業?這方面在協商上會怎么處理?
對此,范麗青表示,首先,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第二次工作商談,具體的時間和內容應該說需要雙方協商來決定。在第一次會談中,雙方都已經同意要在各自進行必要的準備之后,盡快舉行第二次商談。在第一次商談中,雙方就“早期收獲計劃”的總體考慮初步交換了意見,確認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將會包括“早期收獲計劃”,至于計劃的具體細節,雙方沒有觸及。(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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