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七日電 (記者 曾嘉)兩岸十六日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部分大陸學者十七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落實兩岸兩會商談的結果,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作鋪墊。
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震濤表示,MOU是兩岸金融界盼望已久的,簽署協議可謂眾望所歸,其最大意義在于使兩岸金融界雙向、正常交流成為可能。
他說,臺灣目前有八家銀行、十三家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最早一家辦事處至今已經十三年,仍未能升格承做實質性業務,這在世界范圍內都很罕見;同時,大陸的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浦東發展銀行和民生銀行等也在本世紀初提出希望在臺灣設立辦事機構,但至今都未能實現。MOU的簽署使兩岸金融的交流層次提升提供了保障,未來臺資銀行辦事處升格為分行、承做人民幣業務等,證券、保險機構在大陸拓展,重要障礙可以說已經掃除。
“當然這并不是說辦事處可以立刻升格做分行。”劉震濤說,這仍需要相關法令修改,所以需要有六十天的生效時間;兩岸在ECFA的協商中將處理金融業具體合作事宜,就是臺灣所說ECFA早期收獲清單,從這一方面說,MOU為商簽ECFA作了鋪墊。
MOU的簽署,外界普遍認為大陸臺商受惠最大,將解決臺商融資困難問題。中國社科院臺研所經濟室副主任胡石青認為,特別對于一些在大陸尚無知名度,經營績效普通,但在臺灣有往來密切銀行的臺商來說,開放臺資銀行在大陸正式設營業據點,可說是及時雨,因為未來臺資銀行在大陸短期內,業務重點就是這些中小型企業。
同時,胡石青也指出,臺灣當局開放陸資入臺,目前效果不好,金融配套服務跟不上是重要原因之一,大陸企業不希望在臺灣的發展走大陸臺商的老路,希望融資得到保障。MOU的簽署為陸資銀行進入臺灣,進一步服務大陸投資企業提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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