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第4次“江陳會”確定12月中下旬在臺中市舉行,除了兩岸漁業勞務合作、避免雙重課稅等4項議題即將簽署協議文本外,海基會指出,未來時機成熟時也可考慮新聞交流。
海基會表示,年底第4次“江陳會”期間,臺當局“陸委會”授權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協商4項議題,包括建立農產品檢驗檢疫機制、避免雙重課稅、漁業勞務合作、產品標準檢測及認證合作,這些議題都是兩岸經貿往來密切下,所衍生出的相關問題。
對未來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的議題,海基會指出,時機成熟時也可考慮商談雙向投資保障協議、貨幣清算機制、智慧財產權保護、經貿糾紛調處機制,以及新聞、文化、教育產業的交流合作。
至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云林在4次會談中,有可能進行對話,但不會簽署協議。
江丙坤曾說過“臺灣商品不怕競爭,就怕面臨不公平的競爭狀態”,如果兩岸不簽ECFA,可以想見的是2010年大陸與東盟自由貿易協議生效后,臺灣出口到大陸的產品將比東盟出口到大陸的產品,多征5%到15%不等的關稅。
海基會并表示,兩岸簽署ECFA將促進兩岸貿易及投資往來的進一步發展,如果能談成,其它國家及地區如美國、歐盟、日本及新加坡等,都可能愿意與臺灣洽談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增進雙方經貿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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