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推動兩岸金融交流,臺當局“金管會”訂出年度目標,2010年起至2012年,每年核準四家銀行赴大陸設立分支機構;2013年島內銀行將100%依第二階段市場準入協商條件,布局大陸市場。
針對一年核準四家銀行登陸的施政目標,“金管會主委”陳沖30日表示,因“行政院”要求施政目標要量化,因此先填寫一個數字,并非“金管會”已跟大陸談好開放四家。
外界猜測,目前符合登陸條件的臺灣銀行共有12家,若分三年核準,每年登陸家數是四家,“金管會”可能是依此來訂定目標。“銀行局長”張明道則說,四家只是目標,隨時會依外在環境變化來調整。
目前臺灣的銀行業在大陸設立代表處(即辦事處)共有七家,如何從七家中選出率先核準登陸升格分行的四家?陳沖、張明道對此并未明確回應。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研考會”提出“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程施政計劃,訂出各“部會”年度施政計劃及年度目標值。
為促進島內金融市場發展,擴大金融機構經營規模,明年度“金管會”在金融機構整并及外資機構參股臺灣金融機構的件數,目標為四件。在推動兩岸金融交流方面,“金管會”表示,將建兩岸金融預警及防衛機制,促成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運作,協助金融業以更有利條件,進入并開拓大陸市場。
根據“金管會”規劃,配合兩岸協商進程,在符合銀行跨境監理國際慣例的原則下,與大陸地區協商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目前島內已有七家銀行在大陸設有代表處,“金管會”將協助銀行赴大陸設分行。
官員表示,配合兩岸經貿發展,“金管會”將檢討放寬島內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及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的范圍,以吸引外商及臺商利用島內銀行作為資金調度中心,擴大島內銀行的業務發展空間。
另外,配合“政府”開放陸資來臺政策的進程,“金管會”將訂定開放陸資來臺涉及的存款、匯款、授信等相關金融配套措施,及訂定開放陸資銀行來臺設立分支機構的配套管理機制。
促進投資加碼,“經濟部”已訂定中程目標,四年內吸引外資、陸資和臺商回臺投資312億美元;促進民間新增投資新臺幣4.2兆元。同時,推動企業在臺設營運總部,累計推動企業在臺設置營運總部明年達800家,到2013年時達9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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