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協會與海基會四月二十六日簽署的《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兩岸航空公司可在大陸二十七個城市與臺灣間經營定期航班或包機。其中南航將經營上海、廣州、廈門、大連、桂林、深圳、武漢、長沙、海口、沈陽、鄭州、哈爾濱、貴陽等十三個城市至臺北的客運定期航班,同時經營廣州至臺北桃園定期貨班。
目前,南航正積極進行定期航班開始前的一系列準備工作,包括制定航班計劃、落實運力安排、落實航權、落實機場起降時刻、落實公布運價、簽定銷售協議、收集航行情報、氣象資料、導航數據庫更新、運行動態、運行協調、機組安排、飛行準備、機組流程編排、簽訂各機場的地面代理協議、做好客艙服務各項準備工作等。
南航表示,將打造最密集、最廣闊的兩岸航線網絡,為兩岸同胞的架起更便捷的橋梁,帶來更多的實惠和便利。
另據悉,今年一月十五日南航成立臺灣辦事處,成為第一家獲批在臺灣設立辦事機構、第一家完成營業場所選定、第一家完成臺灣本土員工招募的大陸航空公司。目前,南航正緊鑼密鼓籌備建立臺灣分公司,并有望成為首批登臺的陸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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