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兩岸農業產業對接上先行示范。加強閩臺良種引進繁育中心建設,引進推廣示范臺灣“五新”技術,抓好廈門臺灣水果集散中心等重點項目建設,發展閩臺農產品加工出口基地,全年力爭利用臺資八千萬美元。
二是在臺灣農民再創業基地打造上先行拓展。抓好漳浦、漳平永福、三明清流、莆田仙游等四個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形成漳浦創業園以花卉為主、漳平永福創業園以茶葉為主、清流創業園以林業苗木為主、仙游創業園以日本甜柿為主的發展格局。啟動閩臺現代農業合作示范區建設。
三是在兩岸農業交流平臺建設上先行做大。繼續辦好海峽兩岸“花博會”、“茶博會”、“林博會”等三個展會,引導涉農民間組織與臺灣同行開展常態化交流。組織開展兩岸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交流培訓,進行合作社試點,力爭有所突破。
四是在兩岸農業經營管理模式合作上先行探索。借鑒臺灣農業行之有效的發展機制、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繼續扶持一批農民合作組織開展試點,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
五是在惠臺農業政策制定和實施上先行試驗。積極爭取、認真落實中央惠臺惠農政策。貫徹落實《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開展法規知識培訓,細化落實條例的規定,把先行先試政策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對臺農業合作是福建省農業的特色與優勢,兩地合作歷史淵源悠久,往來密切。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計批辦農業臺資項目2094個,合同利用臺資26.2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15.1億美元,農業利用臺資總額在大陸各省區市中位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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