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寧德四月十九日電(鄭長靈)福建省寧德海關負責人今日在此間透露,目前海關總署與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磋商考慮第二批對臺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的管理措施的試點口岸范圍,海關總署表示支持福建三沙對臺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的管理措施。
試行更開放的管理措施試點口岸,對臺小額貿易公司經營權審批權下放,只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向所在地海關等聯檢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后,福建、浙江、廣東三省及三省內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就可批準。
試行更開放的管理措施試點口岸,放開對進出的對臺小額貿易臺灣船舶噸位和交易金額限制。試點口岸進出口的貨物,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屬于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等管理的貨物,并有海關憑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相關證件,征稅后即可驗放。
福州馬尾、泉州南安石井港等對臺小額貿易點,作為福建第一批試行更開放的管理措施的試點口岸,自去年十月一日開始試行以來,取得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