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屆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海外會長會上,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全英華人中國統一促進會會長、全國政協海外委員單聲先生接受媒體訪問。
中國臺灣網4月8日鄭州消息 在第七屆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海外會長會的會場上,有一位白須冉冉,仙風道骨的老人,他就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全英華人中國統一促進會會長,南京大學名譽校董、客座教授,全國政協海外委員單聲先生。當年,他曾因當面向溫家寶總理提出以法律的手段促進祖國統一的建議(他當時提出的名稱是“統一法”)而聞名一時。記者在與他的交談中,也切實感受到了單聲先生以法理反“臺獨”、促統一的堅定與熱切。
擎起法理反“臺獨”的大旗
祖籍泰州的單聲在國內學的是法律,1951年到巴黎深造,選擇了國際法,他相信,將來的中國會非常需要懂得國際法的人才。單聲只用兩年多就拿到了博士學位。然而由于經濟問題,他被迫棄學從商。“法律報國”的心愿從此一直埋在他的心底。
“1999年,我到香港參加一個兩岸問題座談會,當時看到臺灣的代表們比我們想要和平統一的心情還要迫切,紛紛要反‘臺獨’,要統一,我非常感慨。那時就想,到了英國一定要組織開展反“獨”促統工作。”單會長回憶當時的情景,有點激動,“那如何反‘獨’促統呢?打打不得,等等不得,急也急不得。陳水扁上臺后搞‘臺獨’,形勢變得很嚴峻。我這時突然想到,中國對臺灣有主權,世界絕大部分國家都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主權的地方就有法權。有法權就可以立法。我們如果用法權來遏制‘臺獨’,將是完全合法、合理、合情的。”
于是,單會長開始頻繁地寫文章,積極到世界各地演講,號召以法理反“獨”促統,得到熱烈反響。2004年5月9號,溫家寶總理到英國訪問,與當地華僑華人和旅英人士座談時,單聲當場向溫總理提出:國家應該制定法律,遏制“臺獨”。但當時還沒有定名為“反分裂國家法”。“我跟溫總理講,立法非常有助于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法律會告訴人民,干什么都可以,但‘臺獨’不能干。我們要用法理的反‘獨’促統,遏制臺灣當局的法理‘臺獨’。有了法律,甚至可以懲治‘臺獨’分子。”單聲回憶道,總理當時聽得很仔細,連說兩句“太好了!”并馬上表示:“你的這個建議我會慎重考慮。”讓單聲沒有想到的是,僅僅兩天后的5月11號,國臺辦發言人就發表講話,表明中國要考慮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如今,《反分裂國家法》出臺兩年了,單聲給予這部法律很高的評價:“有了《反分裂國家法》,陳水扁當局就不敢大張旗鼓搞‘獨立’,也不敢擅自‘修憲’,《反分裂國家法》成為遏制‘臺獨’強有力的工具,在這兩年中已經體現得卓有成效。”
從優秀商人到優秀會長
單聲不僅是一位法學博士,還是一名極為成功的華人地產商。多年來商人的身份和經歷,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商人思維,讓好學敏思的單聲在開展統促會的工作時也自有一番心得。“統促會那么多理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是多年來從商的經歷,讓我學會了在進行反‘獨’促統的工作中,積極聽取各方的意見,努力中和不同的觀點。”單聲說,統促會工作的蓬勃開展需要廣交朋友,廣聚人氣,知道如何應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很重要,而這些本事在做生意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地錘煉出來。
“做生意需要懂得如何抓住機遇、如何應變,以及在面對復雜問題的時候如何分析問題,并務實、有效率地解決問題,相信我們的反‘獨’促統工作更需要這樣的‘商人’智慧。”做了這樣的總結,精神奕奕的單會長又馬上投入到緊接而來的工作活動中。(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