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月15日電(記者康淼)記者從15日召開的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獲悉,去年福州市工商局加大了臺灣水果及其商標權的保護力度,立案查處5起假冒臺灣產地水果的案件,沒收假冒臺灣產地水果279箱。
福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處長王禮富告訴記者,這些假冒臺灣產地水果主要為芭樂、香蕉、蓮霧、木瓜等。“我們主要從批發源頭上進行監管,索票索證,檢查臺灣水果經銷商進貨手續、供應商證明等資料,并在市場上加強巡查。”
福州市工商局還在臺灣水果集散地設立了12315投訴舉報點,這也成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獲取假冒臺灣水果線索的重要渠道。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加大對臺灣產地水果商標權的保護,2008年以來已撤銷了3件將臺灣水果名稱作為商標名稱的注冊商標。
2005年臺灣產地水果進入福建市場銷售以來,一些地方出現了以非原產于臺灣的水果假冒臺灣產地水果進行銷售的現象,既影響了臺灣產地水果的品牌形象,也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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