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5日北京消息 2005年到2006年度在大陸的臺灣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目前已經結束,共有1705名分別獲得了一、二、三等獎學金,其中有博士生405名、碩士生407名、本科生893名。
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李維一表示,在大陸的臺灣學生獎學金按照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的9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0月31日評審完畢,臺灣學生可以根據申請條件,按照學年向所在學校或科研院所提出申請,每學年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連續申請。
李維一介紹說,2005年12月大陸教育主管部門頒布和實施了《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規定,共設立臺灣學生獎學金名額2000個,其中分為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類,每類分設一至三等獎。
具體的名額和標準為:本、專科學生一至三等獎學金分為200名、300名、500名,獎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分別為4000元(人民幣,下同)、3000元和2000元;碩士研究生一至三等獎的名額分別是50名、150名、300名,獎學金分別是6000元、4000元、3000元;博士研究生一至三等獎的名額分別是50名、150名和300名,獎學金分別是8000元、6000元和4000元。(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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