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就被拒】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署(IRB)5月2日發布文件顯示,Michael Ching(邁克爾·程)“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國政府通緝,從而拒絕了他去年11月提出的難民身份的申請。
加拿大反腐事務專家羅伯特·漢倫認為,程慕陽在申請難民身份時遭加拿大官方拒絕,這為遣返程慕陽埋下伏筆。像程慕陽這樣的在逃犯都有貪腐行為,他們在加拿大被認定為“白領犯罪”。加拿大司法機關最終會根據法律規定來尋求任何將罪犯驅逐出境的可能性。
程慕陽1996年成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無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但卻不是公民。程慕陽曾于2001年和2004年兩次提出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都沒有成功。而程慕陽的妻子和兩名女兒于2004年成為加拿大公民。
為躲避中國追捕,他此前曾申請難民身份,也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絕,理由是程慕陽“不是聯合國大會的難民,因此不需要保護”。
可見,加拿大警方掌握著程慕陽的情況,“下一步需要中方向加方提供確鑿證據和犯罪事實,加方才好配合”,加拿大當地律師分析說,鑒于中加之間并沒有簽署引渡條約,最可能的情形是同賴昌星案一樣,啟動遣返。
【程序怎么走?】
程慕陽聘請律師戴維·馬塔斯,以幫助他完成難民身份的申請。當年賴昌星雇用的也正是這個馬塔斯。只是,賴昌星現在正在國內服刑。
翻閱以往的案例,引渡、遣返和勸返的實例相對較多,方式也較為直接。其中,勸返較具有中國特色,也更加高效,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過程中的一些麻煩。然而,程慕陽已經公開否認自己在中國有犯罪活動,看來勸返這條路比較難走。
那么,引渡和遣返又會如何呢?這其實取決于外逃者在被請求國的身份以及請求國與被請求國間有沒有引渡條約。
比如,賴昌星2011年就是經由遣返的方式返回中國。遣返與引渡相比,程序相對簡單,更適用于沒有簽署引渡條約的兩國之間,只要證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備合法居留身份及說明其從所屬國非法出境即可,并不要求證明犯罪嫌疑人出逃前在本國所犯的犯罪事實。賴昌星在加拿大的居留身份一直有問題。他持香港護照居留加拿大,但是隨后香港護照被吊銷。雖然賴昌星及其律師各種花招出盡,中加雙方最后還是達成一致,將他遣返回中國,接受法律的審判。
據了解,邁克爾·程是慕陽國際有限公司(Mo Yeu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s Ltd) 的董事長,在溫哥華主要從事地產開發,有多個地產項目,還是溫哥華里士滿豪華“身活館”的老板。新華國際記者曾試圖到程慕陽在里士滿的辦公室采訪,發現他公司的辦公室已是人去樓空,鐵將軍把門。
據《Vancouver Courier》報道,邁克爾·程一家住在溫哥華橡樹嶺社區,住宅目前估價約339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101萬元)。
據了解,程慕陽平時比較低調,曾擔任過亞太商會副會長,與加拿大自由黨關系密切,有不少捐款。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地方選舉記錄顯示,邁克爾·程曾向省內自由黨的選舉活動捐獻7260美元,在里士滿市長Malcolm Brodie去年的競選活動中,他也捐出了2250美元。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郭碧娟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