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日電 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陽法院”消息,2日上午,大屯路隧道飆車案中唐某某、于某某被依法交付執行。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飆車案終于塵埃落定。
5月21日,大屯路隧道飆車案一審宣判,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均未提出上訴,公訴機關亦未提出抗訴,故該案一審判決于6月2日正式生效。
據之前報道顯示,2015年4月11日晚10時許,兩輛價值數百萬元的豪華跑車在朝陽區大屯路的隧道里發生交通事故,蘭博基尼跑車車頭損毀,另一輛法拉利跑車車身也多處受損。此外,事故還造成蘭博基尼車內一名女性乘客受傷。
5月13日,北京警方首度公開此次事故監控畫面,視頻顯示,事發隧道是單向四車道,事發前,綠色蘭博基尼在隧道內倒車,法拉利迎頭逆向,兩車頭頂著頭開,倒到一定位置以后,兩人同時起步,開始飆車,速度很快。蘭博基尼僅僅兩秒鐘便沖出視頻畫面,路上積水被濺起大片。
但切換鏡頭顯示,紅色法拉利突然失控,撞上左側護欄,蘭博基尼跑車則騎跨在護欄上。
交警分析,因為下雨后隧道內有積水,兩輛車高速行駛過積水路面后,路面前方已經無水,因為車速太快,稍微一動方向盤,車輛便很容易失控。蘭博基尼在進入隧道后車輛失控導致車體向右側滑,旋轉180度后,騎上了路邊的護欄,緊跟其后的法拉利受到影響也跟著向右側滑,撞上了路邊的護欄后才停了下來。
經過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兩輛車當時的最高時速在179到215公里之間,超過隧道內的限速三倍甚至更多,兩輛車涉嫌追逐競駛即俗稱的飆車。
5月21日,北京大屯路超跑飆車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兩名駕駛人員均被訴危險駕駛罪。朝陽法院微博消息稱,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于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二被告人明確表示不上訴。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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