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朝日新聞》27日報道,46歲的中國船長方東兵因違反日本政府制定的《外國人漁業規制法》,在伊豆群島南部鳥島周圍日本領海內捕撈珊瑚,被橫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處罰金1000萬日元(約合50萬元人民幣)。
日本共同社援引法務省的話稱,這是去年9月起中國漁船在日本領海及周邊海域非法捕撈珊瑚屢禁不絕的問題中,首次有法院作出無緩刑的實刑判決。這也是去年12月針對在日本領海內進行違法作業的罰金上限額從400萬日元上調至3000萬日元后的首次判決。《朝日新聞》報道說,這是目前為止最高的罰款金額。由于珊瑚在中國交易價高,導致違法捕撈不斷,日本只好修改法律,予以嚴罰。
《讀賣新聞》報道稱,日本水產廳通過無人探查機在小笠原群島附近海域海底約10個地點進行調查,并于近日公布調查結果。調查顯示,雖然沒有確認珊瑚被從根部捕撈,但發現381個較新的漁網,部分網上有被折斷的珊瑚。日本水產廳認為,從漁網的洞眼大小判斷,是中國漁船使用后扔掉的。
《產經新聞》稱,中國漁民的違法捕撈導致漁場環境受到破壞,漁業資源流失,漁場面臨荒廢危機。當地居民感到十分不滿,并認為日本政府措施無力,而且著手太遲。日本政府有必要向中國表示治理的強烈意愿。據《讀賣新聞》報道,日本將在近期向中國提出交涉,要求中國采取措施,避免再次發生。(環球時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林夢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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