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波出庭受審
新華社南寧4月7日電題:瘋狂的“審批掮客”--廣西發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腐敗案透視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王軍偉
近日,廣西發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審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間,廖小波在擔任自治區交通廳副廳長、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受賄價值3221.5萬元人民幣、40.55萬港元和34萬美元。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身為地方發改委官員的廖小波,是一個典型的“審批掮客”。其憑借在國家部委人脈超廣的巨大“能量”,通過鉆高速公路等項目審批層級高、程序復雜、不透明的空子,幫助企業老板疏通關系大肆受賄。
裝滿現金的拉桿箱上落滿灰塵,稱心安理得受賄“不拿白不拿”
“廖小波的貪欲達到瘋狂地步!睆V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梁毅說。據了解,無論企業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幣,還是銀行卡、購物卡、高爾夫卡、名表等等,廖小波無論大小均來者不拒。辦案人員在其家中的一個柜子中發現,里面裝滿了全新的IPHONE、IPAD等電子產品。
辦案人員查明,廖小波的受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通過銀行轉賬,有的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則是赤裸裸地收取現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現金超過百萬元,受賄地點包括家中、停車場、酒店房間等等。除了買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賄款存進了銀行,更多的則堆在家中。辦案人員從他家里搜出的現金達數百萬元,墻角里裝滿現金的拉桿箱上落滿了灰塵。
對于毫無顧忌地大肆受賄,廖小波稱,給企業和個人辦事,辦的都是大事,辦的都是好事。他們都得到巨額利益,少則幾十萬元,多則幾十億元。他們送的禮品禮金僅僅是利益極少的一點,而我為此付出了大量復雜細致的工作辛勞,不是白拿錢。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
“另一方面,我認為自己資歷深、人脈廣、關系硬、本事大。別人拿不到的項目,我能拿到;別人爭取不到的資金,我能爭取到;別人辦不成的事情,我能辦成,感謝費是完全應該的。”廖小波在自述材料中說。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說,廖小波瘋狂受賄的背后是“權力市場化”思維。“拿錢好辦事,沒錢等著辦”,完全將“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拋于腦后。
需審批三四年的項目能一年拿到批文,被老板佩服得五體投地
記者調查了解到,廖小波的受賄多數與“審批尋租”相關!耙粭l高速公路項目獲得‘準生證’,要經過立項、可行性研究、環評等多個環節。其中涉及發改、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要蓋幾十個公章。很多企業老板以金錢開路,找到廖小波要求幫助疏通關系。”梁毅說。
200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與馬來西亞MTD公司簽訂了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項目BOT投資合作框架協議。由于陽鹿高速公路項目審批手續繁多,需經過國家相關部委批復,馬來西亞MTD公司子公司廣西陽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請求廖小波幫助跑審批、協助征地拆遷等事宜。公司負責人楊旭多次給廖小波送款物共計483萬元人民幣、31萬美元、名表一塊,公司總經理黃吉港給廖小波送款物共計1040萬元。
2008年,廣西一家路橋工程公司打算申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等一級資質,因該資質升級需要經過國家相關部委批準,難度較大。為了順利升級,公司負責人找到廖小波,并送50萬元。2009年初,這家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順利升為一級。
廖小波稱,大的高速公路項目從啟動到竣工,需要審批的事項在部委方面有幾十項,在廣西區內有幾百項,其中最重要、最艱難的是發改委的項目核準批文。核準這個項目,需要10多個前置條件,每個前置條件都是一道行政審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部委的批文。國家發改委收到這些批文后,才啟動行政審批程序。
廖小波說,這些部門如果對接不好,就會耽誤時間,甚至無法通過審批。他通過跑關系,拿到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項目核準的批文僅用了一年時間,比同類項目快了兩三年時間。
“‘揮手彈指’間就能幫大忙。一些老板對廖小波佩服得五體投地,對其有求必應,使廖小波逐漸迷失了自己。”自治區檢察院辦案人員說。
除了幫助企業跑部委拉關系外,廖小波長期任領導職務的交通和發改部門,都是項目和資金密集的部門,他瘋狂地用各種渠道將手中的審批權力“變現”。
據了解,廖小波幫助黑龍江公路勘探設計院廣州分院介紹公路設計工程項目,收受賄賂530萬元;幫助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疏通關系,收受賄賂425萬元;幫助廣東省聯泰集團發展有限公司疏通關系,收受款項共計237萬元人民幣、20萬港元、1萬美元……
在廖小波的受賄金額中,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單筆金額少、次數多、時間長、累計量大的禮金收入。廖小波交代,廣西每年的交通投資計劃達1000多億元,項目多、審批多,求助的人就多。而且,一些項目不確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審批,也可不審批。這都給了他較大的審批尋租空間。
上海名倫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占兵說,審批尋租具有非常大的隱蔽性。在這類的受賄案件中,企業獲益、官員獲益,似乎缺少直接的受害者,很難被檢舉而東窗事發。這或許也是廖小波等敢于瘋狂受賄的原因之一。
以金錢彌補仕途失意,權力觀極度扭曲
廖小波本是一名學者型官員,能力突出,熟悉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工作,還在幾所交通大學兼任客座研究員和客座教授。對于其走向貪腐之路的原因,梁毅分析說,成因比較復雜,但關鍵節點是廖小波2008年從自治區交通廳副廳長升遷為廳長的希望落空后,就開始以金錢來彌補仕途上的失落。
廖小波對于其在交通廳的政績十分驕傲。他在自述材料中稱,可以這么說,廣西建成和在建的每一條高速公路,每一個沿海港口和內河港口,每一條內河航道,每一個機場,每一條城市地鐵和部分鐵路,都是我親自審批或者跑北京協助審批的。
然而,仕途并沒有按照廖小波想象的軌道前進。2008年10月,組織安排廖小波任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懷有情緒的他明確表示“不去”,后經組織部門主要領導談話才勉強赴任。從此,廖小波的心態發生明顯變化:“我認為工作不順,仕途受阻,可以另辟蹊徑,干點其他的事。”他說。
2009年,廖小波調任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這時,楊旭和黃吉港找上門來,要求幫助陽鹿高速公路項目的審批和協調政府層面的關系,同時還給了大量好處費。于是,他們一拍即合。
夏學鑾說,廖小波的腐敗案發人深省。一些官員權力觀極度扭曲,把在領導位置上取得的成績當成個人的功勞,貪功攬功。一旦仕途受挫,很容易心態失衡,從追求名譽、地位、政績轉而追求金錢和物質享受,最終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撈取錢財的工具。有針對性地對官員開展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教育,是防止腐敗發生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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