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一為趙作海
聲稱當時簽協議時是在凌晨兩點,自己迷迷瞪瞪,很多事情沒有搞懂
提出應賠130萬元趙作海再索65萬精神賠償
昨日下午,趙作海決定繼續打官司,向讓他遭受不白之冤從而導致他11年身陷囹圄、妻離子散的有關部門索要精神賠償。而他心目中的標的是不能低于130萬元。
趙作海認為65萬賠償太少
按照有關部門的說法,5月13日上午,趙作海在簽字領取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的65萬元支票后,趙作海申請國家賠償案就算結束。但對于這個數額,趙作海的親戚們和趙作海本人都認為太少。昨日下午,一直為趙作海索賠事宜奔走的叔叔趙振舉再次向記者表達了這一觀點。他說,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趙作海簽協議書是在凌晨兩點,當時趙作海迷迷瞪瞪,很多事情沒有搞懂。而且,在趙作海獲得的65萬元中,50萬元為國家賠償金,15萬元為生活困難補助費。其中絲毫沒有體現精神賠償。因此,他們準備繼續要求精神賠償。
短暫猶豫后他表示還要再索賠
昨日下午,記者在趙作海的姐姐趙作蘭家又見到趙作海,關于是否起訴索要精神賠償,趙作海顯得有些猶豫。但他多次強調,5月12日凌晨2點,他和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簽賠償協議時其實很多問題他自己都不懂。其姐趙作蘭更是認為,當時法院來人是晚上來的,一直在那兒死磨硬纏,趙作海不簽字他們就不走,趙作海就糊里糊涂地簽了。簽字之后,趙作海就后悔了,低頭捂臉,長吁短嘆。
在經過短暫的猶豫之后,趙作海表示,他還是準備打官司,索要精神賠償。家庭、孩子們受的傷害,他也應該要一個說法。他告訴記者,準備向有關部門索賠不低于130萬元的賠償(含65萬元賠償在內)。
據悉,精神賠償首次寫進了4月29日頒布通過的《國家賠償法》修正案,不過這一法案12月1日起才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