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270余萬元,卞國龍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江蘇射陽縣鳳興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卞國龍,利用受政府委托代為發放征地補償款之機,瘋狂斂財270萬元。此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掛牌督辦案件——小“村官”貪污案驚動高檢院。
4月上旬,江蘇省射陽縣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射陽經濟開發區鳳興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卞國龍有期徒刑十一年。
如果不是卞國龍被查處,人們可能想象不到,協助政府發放拆遷補償款的村干部竟然能肆無忌憚到如此地步——貪污國家拆遷補償款270多萬元!
受委托代為發放補償款
2002年上半年,卞國龍任射陽經濟開發區鳳興村黨支部副書記,因村委會人手緊,他還兼任村會計。和蘇北大多數鄉村一樣,鳳興村的經濟情況也不太好,卞國龍一邊當著村干部,一邊經營著家里的農資門市部。
2004年下半年,射陽縣政府計劃在經濟開發區建一個現代化的棉紡工業集中區,鳳興村的一大塊區域在規劃范圍之內,有140多戶村民要拆遷搬離。因為拆遷要和農戶打交道,還牽涉到補償評估、資金發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打算找一名和當地農戶熟悉、懂得財務工作的村干部,專門負責向農戶發放補償款,卞國龍成為最佳人選。2004年11月,卞國龍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委托,協助經濟開發區拆遷辦從事拆遷補償工作。他的職責很簡單,就是代為發放補償款。
一般情況下,拆遷補償款的發放程序是:拆遷辦根據農戶房屋面積、青苗多少等因素確定補償金額,在與農戶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后,拆遷辦將補償款領條發給農戶,農戶憑領條到拆遷辦領取拆遷補償款。但因為時間緊迫,射陽經濟開發區拆遷辦就將補償款先行付給各個村的會計,由會計直接將補償款發放給農戶,村會計再憑收到的農戶領條到經濟開發區報賬。
拆遷補償款累計達到8000多萬元,這在蘇北農村絕對是一筆巨款,守著這塊“肥肉”,有人動起了歪腦筋。
受拆遷辦主任“啟發”走上“致富”路
2005年1月初的一天,時任射陽經濟開發區拆遷辦主任的徐寶軍(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4月15日受審)找到卞國龍,給了他兩張領條,一張是村民張得才的3.1萬元拆遷補償款領條,另一張是村民王大雙的4.08萬元拆遷補償款領條。這兩戶村民根本不在拆遷范圍之內,何來拆遷補償款呢?徐寶軍說:“這是給我們拆遷辦支一些招待費的。”見卞國龍有些猶豫,徐寶軍拍著胸脯說:“怕什么?我們不說,領導哪會知道!”卞國龍知道,報賬主要是由拆遷辦審核,只要徐寶軍在領條上簽了字,經濟開發區領導一般不會過問太多。考慮到徐寶軍是拆遷辦主任,卞國龍就收下了領條,將7.18萬元交給了徐寶軍。
到開發區報賬的時候,卞國龍將這兩張領條與另外十幾張領條一起交給徐寶軍,徐寶軍看也沒看就簽了字,經濟開發區領導也沒有仔細過問,就簽上了“同意支付”的意見。
看到7萬多元的賬就這樣輕而易舉地報掉了,卞國龍猶如做夢一般,這讓他找到了“致富”的捷徑。剛開始的時候,卞國龍只用同村周德雨等人的名義制作了6張拆遷補償款領條,每張領條的數額只有二三萬元,一共16萬元。卞國龍不敢一次就將這6張領條拿去報賬,而是分了三次。
在報賬這段時間里,卞國龍總擔心自己虛報冒領的事情敗露。沒想到報賬很順利,拆遷辦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沒有人提出異議。不到一個月,6張領條全部報賬完畢。
如此輕而易舉地弄到16萬元,卞國龍心中一陣狂喜。但他還不敢太過大膽,“潛伏”了一年多,到了2006年10月,才又以本村村民唐正國的名義制作了37萬元的拆遷補償款領條,到經濟開發區報了賬。
本想抓住最后的機會沒想到栽了
2008年10月,拆遷工作接近尾聲,卞國龍決定抓住“最后的機會”。他以結算經濟開發區紅旗路西沿、廣東路段土地拆遷補償費用的名義,制作了220多萬元的假報賬手續,并把拆遷補償款領條報到了經濟開發區。但這次沒有前兩次那么幸運,還沒等到報賬完,卞國龍就栽了。
2009年6月,卞國龍被射陽縣檢察院立案偵查。初查情況讓辦案檢察官大吃一驚,重復報賬的有100多筆、虛報冒領的有30多筆,涉案總額達到200多萬元。因案情重大,該案在2009年8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掛牌督辦案件。
很快,卞國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巨額拆遷補償款的犯罪事實被查清。經查,他在短短4年多時間里,竟然貪污拆遷補償款270多萬元!
到目前為止,射陽縣檢察院從卞國龍貪污案入手,已立案偵查拆遷領域貪污賄賂案件5件6人。除卞國龍被判刑外,其他案件全部偵查終結,進入訴訟環節。 (顧向鴻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