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汲取王亞麗“造假騙官”案件的教訓,河北省委組織部近日召開會議部署在全省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核查。
據了解,河北省此次專項核查將重點核查干部升學、招工、錄用、調動、提拔等環節,以及近年來新錄用的、部隊轉業的、交流調任的及新提拔的干部,以強化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遏制造假騙官行為發生。
隨著王亞麗造假騙官案的真相逐漸清晰,人們一方面驚訝于王亞麗篡改年齡達9歲的事實,另一方面對于現有檔案體系的可信程度產生了懷疑。
“老檔案”眼中的造假
汪唯(化名)是一名檔案系統的資深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早在上世紀90年代,他就發現有干部借調動之機更改檔案。
“從工作簡歷、專業職務,到出生年月及學歷等無所不改,有的甚至偽造錄用和任職手續。”汪唯說,在更改方式上,有的是在原表格上涂改,有的是增添新的材料。由于更改檔案是多渠道進行,這就導致有些檔案在內容和時間上前后矛盾、面目全非,已無法反映干部的真實情況,失去了檔案的實用價值。
“干部檔案中存在不少問題。”汪唯向記者一一道來:學歷、職稱材料不真實,有的人將別人的學歷材料、職稱材料通過涂改和技術加工變為己有;錄聘材料虛假,有個別人盜用他人的學歷材料和畢業證作為自己轉干的憑證;甚至還存在私制用紙、偽造用紙、偽造公章和鋼印,制作各種假材料的情況,其中還包括少數主管部門的業務人員違反原則,利用職務之便,填寫假材料。
在多年的檔案管理工作中,汪唯發現一個漸趨普遍的現象:個人履歷表的年齡越填越小,參加工作時間越填越早,文化程度越填越高;檔案中的鑒定、考核、考察、評語等材料中只講優點、千人一面,反映不出干部的特點。
“不少檔案中出現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加入黨團組織、工作崗位輪換等時間混亂的情況。”汪唯說,這就導致履歷表填寫的次數越多,其內容的準確性就越差,可信程度也就越低。
檔案造假滲透社會各方面
對于干部檔案造假情況,著名反腐學者、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認為,干部修改檔案一般是為了某種利益,比如為了某種榮譽或者機會。
林喆告訴記者,在王亞麗事件之前,著名的“三假干部”、原全國特產經濟開發中心主任曹忠武,是干部修改檔案的典型。
據介紹,曹忠武所持的專業證書是假的、干部履歷是假的,甚至連入黨材料都是假的,而曹忠武竟憑借這“三假”兩次騙到廳級職位。
記者發現,除了干部檔案的造假外,近年來一系列的公共事件表明,為了利益修改檔案的行為正在向全社會范圍擴散。
2009年,轟動一時的羅彩霞事件,是高考造假的典型。此后,山東又出現了一起通過修改檔案冒名頂替去醫院上班長達十年的事件。山東冒名頂替案的受害者吳文榮向記者出示的相關檔案照片上,修改的痕跡顯而易見:原來檔案上吳文榮父親的名字被改為“吳汝勝”,她自己的名字后面被注明“曾用名吳麗麗”。而吳麗麗就是冒吳文榮之名上班的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在目前法學界較為出名的青年法學家評選活動中,也有學者改小年齡以便靠上“青年法學家”的標準。
屬典型跨系統腐敗行為
記者了解到,羅彩霞案、山東吳麗麗冒名頂替案由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該所主任潘強說,不論是羅彩霞或是其他的什么人,要通過修改檔案進行冒名頂替,從相關規章制度上來說都要經歷層層關卡,只要有一個關卡卡住了,就能發現冒名頂替者。但是,那些修改檔案的人為什么能夠一路暢通無阻,僅僅因為一些比較偶然的細節才被發現?要回答這一問題,必須對目前的基層權力生態進行反思。
潘強認為,修改檔案程序復雜,涉及多個職能部門,是一種典型的跨系統腐敗的行為。這就意味著,修改檔案的當事人擁有的社會資源廣泛,不僅僅局限在人事組織等某一特定系統內。這種跨系統的腐敗表現出典型的權力腐敗的特點,腐敗的操作者擁有相當的實權,能夠將種種制度“視同無物”,開辟“特殊通道”達到修改檔案的目的。
“同時,修改檔案跨系統腐敗行為還往往涉及多個違法主體,窩案、共謀的現象很明顯。此外,修改檔案跨系統腐敗查處起來較為困難,由于腐敗當事人特定的權力背景,使得在查處過程中不僅會遇到權力的阻礙,還會遇到種種‘潛規則’的干擾。”潘強說。
“修改檔案的行為在縣級和縣級以下的基層單位更容易發生。因為在制度網絡的末梢,外在的約束條件和限制逐漸減弱,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現象更加突出。此時,人情關系和權力的介入,會對制度的嚴格執行構成很大的沖擊,讓修改檔案的行為屢禁不止、防不勝防。”潘強進一步向記者分析道。
林喆認為,防范修改檔案的腐敗行為,需要文化建設和制度構建雙管齊下。“修改檔案行為的盛行充分說明了誠信文化的缺失。多年前,中共中央便印發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各地都須組織認真地學習。”
此外,林喆還建議給干部設立信用檔案。“干部入選時看看誠信檔案,是否借了別人錢不還、是否挪用辦公室的東西、是否說謊等等,我覺得都應該記錄在案。隨著信用檔案信用機制的一步步完善,可以考慮在全社會范圍內推廣這一制度。”林喆說。(法制日報記者 杜曉 法制日報見習記者 任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