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19日重申,日方以沖之鳥礁為基點,主張大面積管轄海域,不符合國際法,也嚴重損害了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在法律上明顯站不住腳。
在19日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有報道稱,近日日本國會將討論有關沖之鳥礁的新法案,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馬朝旭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明確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自身經濟生活的巖礁,不應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沖之鳥礁高潮時露出水面的面積不足10平方米,顯然屬于《公約》規定的巖礁,不應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建造人工設施不能改變其法律地位。
馬朝旭表示,對于日方違反《公約》的主張,有關國家以各種方式表達關切。中方很早就多次明確、公開地表示了反對立場,該立場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和道義基礎,所維護的是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