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日報呼和浩特1月12日電 (記者王冬梅 通訊員昝玉山) 今天上午,內蒙古自治區小黑河地區檢察院對呼和浩特第二監獄殺害獄警后越獄的3名犯罪嫌疑人喬海強、董佳繼、李洪斌以組織越獄、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盜竊等5項罪名提起公訴。
這起案件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于2009年12月22日向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的派出地區檢察院———小黑河地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記者從起訴書中看到了該案的全過程:2008年上半年至2009年初,呼和浩特第二監獄三監區罪犯喬海強與董佳繼就多次預謀越獄未遂。2009年8月、10月,為了充實綁架民警的力量,他們相繼發展同監區罪犯高博、李洪斌。4人多次預謀并分別準備了行兇和越獄工具。2009年10月17日,4人先后進入打板車間庫房,先后將罪犯高某、獄警徐某騙入庫房捆綁后,搶劫了警服、門卡等越獄工具。后在騙獄警蘭建國進入庫房時,遇到蘭建國反抗,罪犯捅了蘭建國56刀,直至其不動為止,隨后罪犯喬海強從蘭建國身上搜走門卡和現金,換上獄警徐某的警服,其他罪犯換上事先準備好的便服,尾隨在正從監獄民警通道出門的一名民警身后,依次通過了監獄民警通道的4道門,在經過監獄值班室門口時將上前盤問的值班人員田國君打傷后沖出監獄緩沖門。
4人在逃跑過程中還先后實施了搶劫。2009年10月20日,4人在和林縣被發現,李洪斌被當場抓獲,喬海強、董佳繼自殺未遂后落網,高博在逃跑途中因抗拒抓捕被擊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