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白宮”監獄服刑
又是“網友曝”。11月21日,網友發帖曬江蘇、廣東7所“豪華”監獄,江蘇鹽城監獄堪比“白宮”,歐式建筑,小橋流水,極盡奢華。不少網友稱,這樣的監獄堪比高檔小區,他們也想進去服刑。對此,幾家監獄回應,監獄按照國標建設,未超標。(《新京報》11月25日)
“未超標”的“標”所指為何?是指建設規模,包括罪犯用房、干警用房、武警用房及其他附屬用房的建筑面積,還是指造價,包括建筑用料、內飾標準及環境設施的投入等,語焉不詳。
查閱司法部編制頒發的《監獄建設標準》,該“標準”第四章公開了監獄各種用房的建筑面積參照表,但并沒對用料及造價作出規定。要想打消公眾疑慮,不妨公開一下這些上榜監獄的造價。
為了有利于對罪犯的改造,將監獄建設得好一點、人性化一些,沒人反對,但監獄畢竟是監獄,它不是高檔小區,更不是度假村,監獄建設應符合安全、堅固、適用、經濟、莊重的要求,切忌鋪張浪費。為此,《監獄建設標準條文說明》第四條規定:監獄的建設水平要與當地的實際情況、社會發展相適應,在監獄建設中應該貫徹艱苦奮斗、勤儉建國和厲行節約的方針,節約能源和土地,防止浪費?纯磮D片中的鹽城監獄,其豪華程度不免讓人生疑。
弱弱地問一句:哪類罪犯有幸能在這類豪華監獄服刑呢?人有三六九等,罪犯也是,一般的地痞流氓、雞鳴狗盜、殺人強奸等底層罪犯,可能沒福分在“白宮”服刑,有幸能在此服刑的估計多是有“身份”的罪犯。當然,這些都是猜測,要知實情如何,還得請監獄方把服刑犯人的名冊拿出來晾晾。
近年來,各地監獄曝光的貪官在獄中大享優待的消息,一次次刺激了公眾的神經。如成都貪官馬建國在監獄不穿囚衣,不吃囚飯,可以使用移動通信工具,自由駕乘寶馬,經常由監獄警車帶到賓館酒樓消費,可以回家過夜、外出與親友會見等,就是典型一例(《京華時報》2006年9月9日)。此外,如上海首富周正毅受優待案:基本不參加勞動,也不待在監室,而是自由出入監獄二監區教導員俞金寶的辦公室,打電話,看電視,享受空調和沙發,享受多種特權,這激起了公眾極大的憤慨(《南風窗》2006年10月)。此類例子不勝枚舉。
公眾對豪華監獄的質疑,其實是擔心監獄也存在腐敗和特權,犯罪分子也分等級。憑什么有些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肆意揮霍納稅人的錢,入獄后依然享受特權,這不是助長腐敗是什么?(王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