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季度以來,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嚴重困難,也對我國就業造成較大沖擊。我國政府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應對之策,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的沖擊正在逐步得到化解。但就業問題一直是我國最主要的民生問題。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問題更加復雜,需要采取針對性、前瞻性更強的政策措施。一段時間以來,有關專家學者深入研究、積極探索,為解決我國就業問題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建議。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就業政策效果顯著
專家指出,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對外貿易、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產生了綜合影響,進而對我國就業帶來沖擊。這種沖擊主要有3個特點:第一,對農民工就業影響最大。今年二季度以前,在國際金融危機中遭受沖擊比較嚴重的東部沿海地區,出口企業和產業部門的用人需求下降較大,農民工失去工作崗位的情況比較嚴重。第二,范圍可能不斷擴大。外貿出口大幅下降,不僅直接影響外向型企業,而且會對產業鏈中非出口型企業造成沖擊,并影響這些領域的就業穩定。第三,存在出現就業擠壓效應的危險。我國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本來就很緊張,局部地區、行業的就業形勢進一步緊張可能導致整體就業形勢更加趨緊。
2008年我國城鎮登記失業率達4.2%,為近3年來最高水平。2008年末,人保部監測的513家企業,崗位年凈流失達8.05%,這說明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產生了較大影響。
2008年四季度以來,我國制定實施了一系列穩定和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2009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就業資金420億元,比去年增長66.7%。專家指出,這些政策出手快、力度大,組合性強,統籌兼顧,已經取得顯著成效。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城鎮新增就業851萬人,完成全年目標的94%;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國際金融危機對就業的沖擊正在逐步得到化解,預計今年第四季度以及明年就業形勢都會保持平衡并持續向好。
高度重視經濟運行中不利于擴大就業的因素
專家認為,2008年開始的失業率提高,是由于我國實體經濟受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而導致的周期性失業現象。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歷的第一次周期性失業。同時,周期性失業與結構性失業(勞動力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不一致造成的失業)、摩擦性失業(勞動力缺乏流動性,信息交流不完全以及市場組織不健全造成的失業)交織,就業問題異常復雜。目前存在的不利于擴大就業的因素主要有:
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減弱。雖然從一般意義上講,經濟增長會擴大就業,但實證研究表明,我國經濟高速增長與就業增長率偏低現象長期并存,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有弱化傾向。目前我國就業彈性系數(就業增長率/經濟增長率)僅約為0.1。投資對就業的拉動作用也有減弱的趨勢。2001年—2007年,固定資產投資每增長1個百分點,就業增長由約1個百分點下降到約0.31個百分點。我國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模式是造成這種失衡的深層次原因。我國經濟增長主要靠投資和出口拉動,而固定資產投資近年來又主要向拉動就業能力較弱的石油化工、通用設備等資本密集型行業集中,投資對就業增長的拉動力減弱。再加上我國單位GDP中的工資比重、國民收入中的居民收入比重偏低,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后,居民消費不足,影響了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第三產業發展,從而影響就業增長。以往出口對就業的拉動作用較強,在出口大幅滑坡的情況下,就業問題愈發凸顯。因此,應從產業結構、增長方式以及政策出發點等方面,注重增強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
人才結構與產業結構不適應。近年來,我國勞動力供給的結構性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村出現大量富余勞動力。二是高校畢業生人數快速增加,逐步成為城鎮新增就業人員的主要部分。目前,這兩大群體與產業結構升級不相適應的問題都很突出。大學專業設置與產業結構升級的需求相脫節,致使一些高校畢業生知識結構不合理、動手能力低,創業能力也較差,與社會崗位需求存在較大差距。隨著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勞動力市場需求正由單純的體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轉變。但我國“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農村勞動力較少,這從根本上影響了農民工的就業及其質量。
中小企業在吸納就業中發揮著主力作用,但抗沖擊能力弱。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吸納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口。同樣的投資,小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是大企業的10多倍。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技術創新能力不強、缺乏自主品牌、管理落后等問題,絕大部分處于產業鏈低端,容易受經濟波動影響。同時,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還面臨資金、政策等方面的瓶頸,進一步削弱了其抗風險能力。這也影響了社會就業穩定和就業率提高。
勞動力市場不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不完善。我國勞動力市場不夠健全,導致勞動力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效率較低,成為擴大就業的制約因素。農村勞動力市場發展落后且與城市勞動力市場不對接,增加了農民轉移就業的難度和外出務工的盲目性。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特別是農村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不發達,小額擔保貸款、就業援助、信息服務、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等就業政策覆蓋范圍窄、落實不到位,一些地方出臺地方就業保護政策措施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鄉勞動力的流動、就業和創業活動。
將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與中長期就業政策結合起來
專家指出,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的影響仍將持續較長時間。化解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的沖擊,從根本上解決就業問題,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系列穩定和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同時注重將短期措施與中長期政策相結合。
在保增長中進一步突出擴大就業目標。在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增長產生較大影響的情況下,保增長無疑是應對就業問題最重要的措施。但鑒于我國經濟增長的就業彈性不斷降低,經濟增長并不必然帶來就業量的大幅增加,因而在保增長中應進一步突出擴大就業目標,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為此,應重視宏觀經濟政策的就業效果。在區域發展、產業發展、所有制結構調整、城鎮化等宏觀經濟政策制定過程中,都要把擴大就業作為重要目標。比如,在財政投資計劃中應考慮如何讓財政投入更好地起到擴大就業的“種子”資金作用,適當向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傾斜。對地方政府工作的考核也應加入新增就業崗位方面的內容。有專家提出,鑒于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和資本短缺的基本國情,未來我國應選擇就業增長優先的經濟增長模式。
把結構調整與擴大就業結合起來。不合理的經濟結構是制約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以及擴大就業的重要因素,結構調整是解決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應加大對“三農”的投入,通過發展現代農業吸納勞動力;提升制造業發展水平,吸納相應人才就業;特別是積極發展第三產業,充分發揮其擴大就業的作用。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穩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使擴大就業與科學發展相得益彰。在消費與投資結構中,應通過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完善社會保障等,進一步擴大消費比例,提高對產品和服務的總需求,創造更多就業崗位。
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發展戰略。在我國,目前1人創業一般可以帶動5人就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是積極就業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以創業帶動就業,既要大力扶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也要出臺力度更大的促進創業的政策措施。具體包括:一是為創業企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比如,成立專門機構對創業活動進行指導、服務和幫助;保障民營資本合法權益,取消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限制等。二是盡快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支持體系,包括財政扶持、稅收優惠、金融支持以及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等。近年來,我國已出臺不少扶持創業的政策措施,關鍵是要通過有效機制將其落到實處。三是針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不同創業群體出臺有差異性的扶持政策,滿足不同群體的創業需求。
發揮政府職能,降低自然失業率。自然失業是指在正常經濟情況下長期自然存在的失業,主要包括結構性失業、摩擦性失業。加強政府勞動力市場服務職能,提供就業和再就業的中介服務、培訓并完善勞動力市場功能,就可以用自然失業率的降低來抵消周期性失業率的上升。特別是對于青年就業群體來說,降低自然失業率還有很大潛力。此外,增強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通過靈活就業渠道彌補正規就業損失,也是經濟困難時期穩定就業的有效途徑。
著眼于產業結構升級,優化人才結構。經濟危機之后新的經濟繁榮是在產業結構升級基礎上形成的。在世界性經濟危機來臨時,誰按照產業升級的要求優化人才結構,誰就能在隨后的繁榮時期抓住機遇。結合我國未來經濟結構調整對人才的需求,政府部門有必要做好人才教育和培訓的統籌規劃,增加對農村教育投入,促進公共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加快發展中、高等職業教育;調整大中專院校的專業設置,加強對創新型人才的培養,為創新創業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重視科技進步對就業的巨大促進作用。從長期看,科技進步不僅不會帶來失業,而且會由于開拓了新市場而增加就業。我國目前的情況是勞動密集型企業較多,科技類新型企業發展不足。過于依靠勞動密集型產業促進就業增長,遲早會產生瓶頸。因此,必須重視科技進步,在科技含量高的產業形成競爭力,增強擴大就業的后勁。
加快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發揮市場對人力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是解決就業問題的制度基礎。優化勞動力市場環境,還應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促進勞動力自由流動;完善和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以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就業的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