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 賈靖峰)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二十六日透露,為監管創業板運行,證監會在其上市部專設監管五處,并將強化對創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募集資金用途的監管。
這位負責人表示,在上市公司監管思路中,將考慮以保薦機構作為切入點,加強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后續監管,進一步明確其工作目標和工作規則。
就廣受關注的創業板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監管,該負責人說,將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募集資金應存放于專戶集中管理。上市公司須按發行申請文件中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使用募集資金,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
在信息披露規則方面,創業板將沿用主板信息披露規則,還將針對創業板公司的特點在某些方面進行補充和完善。相關細則正在制定中,隨后發布。
此外,中證監還將強化對創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監管,督促其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這位負責人說,中證監總結了全球多國創業板的經驗教訓,將以嚴格的監管體系確保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嚴格的優勝劣汰保證市場質量,以充足的上市公司資源為創業板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