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治”到“法治”,從“法制”到“法治”,中國法治建設全面提速
在法律的平臺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
“《行政強制法》(草案)有望在2010年年底前通過。”
9月2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透露。
此前的8月26日,《行政強制法(草案)》已第三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專家評論說,這部法律的通過,將與《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一起,奏響我國行政立法“三部曲”,更好地規范行政權力。
對行政權力的規范,還有不收費的“民告官”——行政復議。近年來,行政機關每年受理行政復議案約8萬件,其中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以及主動改正、和解、調解的,占33.59%,有效化解了許多矛盾和糾紛,受到公眾好評。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政府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管理,都實現了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把依法行政作為基本準則的歷史性轉變。
在《中國走向法治的長征》一書中,英國劍橋大學法學教授蘭戴爾·裴倫堡寫道,“盡管與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不是一個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國卻是實實在在地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并且,法律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事實上,新中國對法治的追求,從成立之初便開始推進,但60年間也經歷曲折。
1954年,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正式頒布。此后在短短兩三年時間里,迅速制定、頒布了近1000件法律、法令和法規。同時,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基本法律,也在抓緊起草。十年內亂,使我國法治事業遭受巨大破壞,也讓人們深刻認識到:法治,對一個社會的正常有序運行、對保護一個公民的權利,至關重要。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中國法治走上了“陽光大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從“人治”到“法治”,從“法制”到“法治”,中國法治建設全面提速:立法步伐持續加快;依法行政深入推進;司法公正加大保障;公民法律意識不斷提高……
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現行有效的法律229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7000余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
立法的大門,也越來越多地向公眾打開。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舉行立法聽證會——個稅法修改聽證會,來自重慶的一名企業一線工人吳志才,這樣表達自己的感受:“雖然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我要盡量享受自己應有的權利……”
2004年3月,國務院的一份文件引起國內外矚目。這份名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文件,莊嚴向國人承諾,向世界宣告:10年建設法治政府。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實施,給政府的審批權劃上法治的“邊界”,撤銷了重重權力“關卡”。此后,國務院分四批取消了1992項行政審批,地方各級政府共取消、調整77692項行政審批。
狀告公務員錄用存在歧視的乙肝病原攜帶者張先著,為家鄉征地批復狀告省政府的浙江農民張召良,質疑地方法規與國家法律不一致而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河北老太太王淑榮……在法律的平臺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依法維權、依法辦事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記者 秦佩華 白 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