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授權有關機構調研起草;調查顯示,不足半數公益組織在官網披露地震捐款支出情況
昨日(13日),在“社會組織5·12行動論壇”分論壇上,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透露,民政部正在起草關于慈善信息披露的辦法。
該中心是由民政部主管的慈善事業協調發展機構,劉佑平說,民政部已授權中心進行相關調研。如果規定“由民政部(名義)發布就是‘辦法’,以國務院名義發布就將是‘條例’。”
我捐贈的錢去了哪里?如何去查詢?慈善資金的信息披露問題備受關注。社會和公益組織也希望政府出臺更加詳細、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來對信息披露進行規范,劉佑平昨日說,調研正在進行中,而對于草案的具體內容,他表示不便透露。
昨日,中民慈善中心還發布了《全國性慈善組織信息披露監測報告》,報告顯示,28家可以開展“5·12”地震募捐活動的社會組織中,對于公眾最關心的捐贈實際支出或轉移,只有12家組織在網站上公示,不足半數。
報告認為,28家社會組織的各項信息披露,均不夠公開透明,其中對“捐贈來源的公示”做得最好,這與“捐贈來源的公示”的易得性有極大關聯。
但從常規信息的披露情況看,包括中華慈善總會和中國紅十字總會在內的82家全國性組織中,在其網站上披露機構年報和機構財務報告的分別只有29家和23家,均不足40%,而6家機構甚至沒有官方網站。
報告認為,當前中國慈善組織通過網絡平臺公開信息的程度較低,尤其是汶川地震款項使用方面,在其官方網站公布遠遠不到位。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有些慈善組織可能會在網站外的其他媒體上公示,并不能單純因網站沒有相關內容,而認為其沒有公示。
調查
8月11日,新京報發起關于“5·12”地震捐款情況的調查。截至前日,共有1184名網友參與調查。
其中,96.54%的被調查者不了解捐款最終流向哪個組織,96.28%的網友不了解捐款使用情況。
對于“捐款使用情況由誰披露你更信任”,84.56%的網友把票投給了公益組織,另有10.49%的網友選擇信任審計部門。絕大多數網友(95.34%)認為,目前一些人捐贈意識不強的原因在于對捐出去的錢不放心。
1.你共為“5·12”地震捐了多少錢?
A.200元以下 57.28%
B.200元-1000元 32.88%
C.1000元以上 9.84%
2.你了解捐款最終流向哪個組織了嗎?
A。了解 3.46%
B。不了解 96.54%
3.你了解捐款的使用情況嗎?
A。了解 0.61%
B。不了解 96.28%
C。部分了解 3.11%
4. 捐款使用情況由誰披露你更信任?
A。具體募捐單位 4.08%
B。公益組織 84.56%
C。審計部門 10.49%
D。其他政府部門 0.87%
5.你認為一些人捐贈意識不強的原因是什么?
A。不知道去哪捐 0.57%
B。對捐款不放心 95.34%
C。經濟能力有限 4.09%
個案
基金會征集信息披露“點子”
中國扶貧基金會披露善款使用狀況,稱信息披露需考慮成本
昨日,中國扶貧基金會網站掛出《汶川地震災后重建階段工作報告》,但究竟基金會的公示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讓更多的捐贈者滿意?
昨日,中國扶貧基金會常務副秘書長劉文奎表示,他們希望公眾給他們出點子,在針對小額不定向捐贈者的信息透明度上,尋求一種既能控制披露成本,又能讓大眾滿意的辦法。
扶貧基金會公示善款流向
該報告不僅公示了基金會接受和使用捐款的數額,還將捐款使用方向、使用捐款后的項目進展情況以列表的方式進行了公示,并配發圖片。
劉文奎表示,基金會總共接受了3億元的捐款,已使用60%左右,還有40%沒有用出去。緊急救災階段,基金會隨時都會在自己的網站上公示捐款和善款使用情況,但只有10萬元以上的捐款才會對捐贈者有點對點的信息反饋。
對于更多項目的小額不定向捐款,劉文奎表示,基金會尚無法做到讓每一個人獲悉他的錢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只能全部歸于公眾捐款,并通過官網披露公眾捐款執行的項目情況。
點對點披露難以全部實現
“沒有辦法進行點對點的信息披露”,劉文奎稱,如果算上網捐,有幾十萬人以小額非定向捐款的方式捐款給扶貧基金會。要讓每一個人知道他捐的錢用在哪里了,是一個龐大的基數。要讓這里的每一個捐贈人對透明度滿意,他不知道該怎么做。
地震救災期間,基金會有上百工作人員在開票據、接熱線電話、接受捐款,有10個人在同時做計算機錄入,還有一些專業的財務公司派來很多志愿者每天來幫基金會處理財務問題。劉文奎指出,很多民間NGO不僅缺乏人手,也沒有多余資金,因為透明度的背后需要考慮的是披露成本。
舉例
愛心包裹項目“點對點”披露
捐贈信息完全公開透明,但工作量龐大
中國扶貧基金會愛心包裹項目實現了點對點的信息披露。中國扶貧基金會秘書長王行最介紹,基金會利用郵政系統的3.6萬個網點搭建了籌資平臺,將“5·12地震”51個災區縣需要救助的孩子名單錄入郵政網絡,每位捐款人可以在郵局指定一位受捐者。
愛心包裹中有一張回音卡,印有捐贈人的地址。受捐學生將回音卡郵寄給捐贈人時,捐贈人便能確定他的捐贈已實現。這種捐款方式做到了完全公開透明,但應對的是龐大的工作量,并不是所有項目都適合使用這種方式來執行。
“做不到點對點的信息披露,并不妨礙公開透明”,王行最指出,很多NGO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不到位,有一些是人手不足,更多的是因為這些NGO的意識,以及項目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真正的信息披露成本其實很低。
圓桌
昨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全國性慈善組織信息披露監測報告》。報告調查的82家全國性慈善組織中,只有28%的機構披露了其財務報告。
慈善組織、相關專家對“慈善組織信息披露”問題進行了探討。
是否需披露信息?
慈善機構有義務披露信息
金錦萍(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如果慈善機構的生存主要依賴于公眾的支持,就是來自于捐款,不詳細披露信息就連生存的資本都沒有。但如果是私人基金會,它本身就拒絕公眾的募捐,甚至不申請稅收上的優惠,就沒有披露的義務。
竇瑞剛(騰訊基金會執行秘書長):對公募基金會來說,如果不公開,理論上來講就沒有人給它錢,威脅到它的生存。
信息應向誰公開?最主要是給他錢的人。商業術語叫已有的用戶,已有用戶主要是點對點的直接傳遞:我的錢用到哪里?另外應向潛在用戶,也就是公眾公開。因為公眾里頭還有一些人可能給他錢。同時,向監管機構公開。
不披露如何處置?
慈善信息披露缺少罰則
劉佑平(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關于慈善組織信息披露出臺了很多法規,一是捐贈法上有規定要做信息披露的情況,《基金管理條例》對此有規定,還有民政部基金會信息披露辦法有一個專門的辦法。“5·12地震”的捐贈這方面出臺了很多文件,但有一條沒有規定:如果我不披露怎么辦?沒有懲罰的法律執行就打折扣。
李洋(愛德基金會宣傳與資源拓展部副主任):目前針對慈善信息公開,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法律,硬性的規定沒有,行業內部也沒有相應的認證體系。
對于慈善機構來說,披露和不披露沒有什么區別,披露得好與披露得不好也沒有什么兩樣。如果有一天,慈善機構因為信息披露得不好,或者不到位,而失去從業資格,那我相信每個慈善機構都會重視起來。
是否有財力實施?
信息披露成本不容忽視
金錦萍(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信息公開不是簡單的事,必須有一定的技術支撐,一定的軟件,一定的隊伍。一方面我們強調把行政成本控制在10%以下,另一方面讓它做大量的事情,這個事情誰來做?志愿者嗎?機構的運行不能大量依靠志愿者。
很多慈善機構并非刻意不披露信息。有些在創立之初,人手太少了。有的基金會就兩三個人員,他把公益項目完成就很有能力了,哪有能力做信息披露?
所有的公益項目運轉都有成本,我很反對有些公益組織說“零成本”。所謂“零成本”就是政府給他買單了,對于正常運作的,沒有人給他買單的,就是不公平競爭,這對慈善生態是不利的。(記者 吳鵬 王卡拉 藍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