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杜宇)記者4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2009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指導意見》出臺,旨在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生活條件,推動農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設。
根據《指導意見》,2009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任務是完成陸地邊境縣、西部地區民族自治地方的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貴州省全部縣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邊境一線團場約80萬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其中,東北、西北和華北等三北地區試點范圍內1.5萬農戶,結合農村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
2009年中央將安排40億元補助資金,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5000元,在此基礎上,對東北、西北和華北等三北地區試點范圍內農村危房改造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補助。
《指導意見》提出,農村危房改造要在滿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貼的特困戶,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貧困戶建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積可根據家庭人口規模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