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人9日就前不久出臺的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十項措施的重點是什么?
前不久,中央出臺了關于當前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這十項措施重點是:(1)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快棚戶區改造工程,組織實施少數民族地區游 牧民定居工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2)加快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農村沼氣、飲水、通路、通電、通郵工程,加快南水北調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加快完成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大型灌區節水改造等任務,增加對優質糧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3)加快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進京滬高速鐵路、石家莊至武漢等一批客運專線建設,包頭至西安鐵路擴能等煤運通道建設以及貴陽至廣州、南寧至廣州等資源開發性西部干線鐵路建設,重點解決國家高速公路網“斷頭路”和省際高速公路的連通問題,加快中西部支線機場和西部干線機場建設,加快城市電網改造。(4)加快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計劃生育服務體系等建設,支持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5)加快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工程。加快城鎮污水治理、垃圾處理設施、污水管網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加強重點防護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加快國家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循環經濟和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治理工程建設。(6)加快自主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重點支持自主創新和高技術產業化,加快產業技術進步,大力發展服務業。(7)加快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8)提高居民收入特別是農民和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9)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10)加大銀行信貸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
二、今年第四季度1000億投下去,今后兩年要投入4萬億,這是一個什么概念?
中央提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建設和災后恢復重建,到2010年底約需投資4萬億元,中央擬安排1.18萬億元左右,帶動地方和社會投資共計4萬億元。今年第四季度在原計劃基礎上,先增加安排中央財政資金1000億元。
按照中央要求,優先安排已有規劃的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程進度,抓緊啟動一批新的建設項目。比如,廉租住房建設,需要解決700多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今年原計劃安排20億元中央投資,可以補助20萬戶左右的廉租住房。此次廉租住房建設在原計劃基礎上再增加安排了75億元,這樣,可以大大縮短廉租住房的建設工期,盡快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建設和災后恢復重建,到2010年底約需投資4萬億元。這4萬億元分別安排情況如何?
4萬億元分別安排情況是: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約2800億元,加快建設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約3700億元,加快建設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約18000億元,加快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約400億元,加快建設生態環境工程約3500億元,加快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約1600億元,加快災后重建約10000億元。
四、此次擴大投資會不會引發重復建設、破壞環境、產能過剩等問題?
此次擴大投資強調要從源頭上防止出現重復建設、破壞環境和產能過剩等問題。第一,突出重點,科學確定投資方向。一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對“三農”、保障性住房工程、社會事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把公共資源配置更多地向群眾直接受益的方面傾斜。二是用于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鐵路、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經濟發展后勁。三是加強薄弱環節建設,改善生態環境,加快災后恢復重建。以上都是需要盡快加大投入的領域,是擴大內需的潛力所在。其中既沒有用于生產能力過剩領域的投資,更沒有“兩高一資”方面的投資。對這些方面加大投入,不會形成低水平重復建設。第二,嚴格管理,按建設程序選準選好項目。一是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防止出現不合規的投資項目。二是以規劃為指導,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完成。三是嚴格執行建設用地、環境評價和節能減排的有關政策和要求,把好項目審核關。
五、如何有效防止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腐敗問題和“豆腐渣工程”?
第一,明確工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了《緊急落實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工作方案》,在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強化監督等方面,提出相應管理要求,確保投資安排工作有序、有效開展。第二,細化落實責任。中央項目的責任主體是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地方項目的責任主體是省級人民政府。各責任主體對所屬項目的投資安排、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實施效果負總責。第三,實行公開操作。項目安排按照公開、透明、有效的原則,充分協商、共同研究,確保投資和項目安排工作的科學性和時效性。嚴禁新增投資用于不符合規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嚴禁截留挪用、滯留不用和浪費建設資金。第四,嚴格遵循建設程序。項目建設要符合項目審核、土地、環評、節能等管理要求,落實好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第五,加強監督檢查。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陸續派出24個檢查組分赴有關地方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項目資金、質量、進度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六、中央提出4萬億元投資需求,地方提出10多萬億,兩者是什么關系?
4萬億元是指此次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安排的六個方面和災后重建所涉及到的項目,到2010年底約需總投資規模,其中中央擬安排1. 18萬億元左右。地方提出的投資數據,是有關地方根據新增中央投資安排的方向并結合本地實際,提出的今后一段時期本地區建設項目投資規模。
從投資內容看,4萬億元投資集中安排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和農村基礎設施,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事業,生態環境工程,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等六個方面和災后重建。地方提出的投資數據涉及的范圍要寬一些,有的包括了電廠、煤礦、工業項目,有的包括了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有的還包括了地鐵、公交樞紐等城市基礎設施。各省數據涉及的范圍也不盡相同。從實施時限看,4萬億元投資是指2010年底前的投資需求。一些省份提出的時限不盡相同,有的是今后兩年,有的是三年,有的是未來五年。總之,兩者在口徑上是不一樣的,但會有重疊的部分。
七、中央投資具有導向性,如何引導地方投資跟著中央的方向走?
地方投資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各地要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中央精神,在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中,要把科學發展觀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二是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的項目,不能上馬。三是要按照規劃辦事。以各項建設規劃為依據,用規劃來引導資金投向,有序開展項目建設。四是要按照建設程序辦事。嚴格執行項目審核、建設用地、環境評價和節能減排的有關政策和要求。銀行加強審貸管理。在上述措施的有力保障下,各地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做好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