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1月24日電(記者 熊德)中國土地學會2008年學術年會日前在安徽合肥召開,汶川地震災后重建成為會上專家交流的重要議題。四川省國土勘測規劃研究院院長李何超指出,汶川地震災后重建用地布局將遵循科學評價、以人為本、城鄉統籌和改善環境等四大原則。
科學評價原則。以地震及地質災害調查和風險評估為基礎,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土地利用安全性評價,避開危險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合理確定城鎮、農村居民點及其他建設用地的布局。
以人為本原則。重建用地布局特別是農村居民點重建選址,應在充分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開展,廣泛征求群眾對選址方案的意見,切實保障群眾生活居住安全,著力提高群眾生產生活水平。在農村居民點用地布局安排中,根據災后災區農村居民人口分布、基礎設施條件等情況,結合新農村建設,引導農民適度集中居住。
城鄉統籌原則。重建用地布局應在加快推進工業化、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目標的指導下,與區域主體功能區建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相結合,充分發揮以工促農、以城市帶農村的作用,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對于城鎮用地,將依據土地利用安全性評價結果,按照恢復重建為主、促進長遠發展、節約集約用地和不占少占耕地的原則,結合區域內各區縣的地形地貌特征和交通等基礎設施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鎮空間布局體系。
改善環境原則。重建用地布局將充分考慮可能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改善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和工礦用地布局將最大限度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并及時采取人工措施修復受損生態系統。
針對過渡性安置用地布局問題,李何超指出,在各類重建用地布局安排中,過渡性安置用地布局選址應按照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原則,選取交通條件便利、方便受災群眾恢復生產和生活的區域,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擊等災害的區域以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過渡性安置應當占用廢棄地、空曠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避免對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生態脆弱區域造成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