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簽署命令 發布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安全條例》
新華網北京7月17日電 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日前簽署命令,發布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安全條例》。這是我軍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強軍隊安全管理,規范官兵安全行為,促進軍隊安全發展的重要舉措,為保持部隊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鞏固和提高戰斗力、促進部隊全面建設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證。
《條例》共設置12章14節100條,涵蓋了軍隊各領域、各系統、各環節安全管理的內容,進一步明確了我軍安全管理的地位作用、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基本任務、基本要求,規范了軍隊人員和機關的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健全了事故防范、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等機制,是全軍和武警部隊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據。
《條例》貫徹了安全發展理念,首次明確了安全建設的相關內容,并重點規范了安全教育的時機、內容以及實施方法;重點明確了安全原理學習、典型案例研究、特情處置訓練、模擬訓練和適應性訓練等安全訓練方法;重點強調了安全規章制度建設、安全設施設備建設、安全管理人才建設,以及安全經費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條例》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了安全分析預測、安全風險評估、安全檢查監督等防范機制。其中,風險評估作為現代安全管理的一個新理念,首次寫進我軍條例。
《條例》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在細化軍政主官職責和機關職責的基礎上,新增了軍隊人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職責,對事故等級與分類進行了調整。進一步完善了事故應急處置、事故調查處理和事故責任追究等機制,重點規范了應急救援、應急保障的內容、程序和方法;規范了事故調查的權限、方法、時限和任務;規范了事故責任追究的目的、要求,規定了事故發生后應當追究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并重點明確了領導責任追究的權限、層次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