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長會議決定,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于6月24日到26日在北京舉行,建議會議審議國務院關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等議案。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的其他議程是:
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
審議國有資產法草案、循環經濟法草案、消防法修訂草案;
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批準殘疾人權利公約的議案、關于提請審議批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議案、關于提請審議批準中國和阿爾及利亞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議案、關于提請審議批準中國和阿爾及利亞引渡條約的議案;
審議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審議任免案等。
鑒于當前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委員長會議同意對原計劃安排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的保險法修訂草案、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國務院關于年度決算的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延后安排。
委員長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作的關于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見以及相關工作事項的匯報,聽取了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負責人關于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有關議程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路甬祥、烏云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