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社保3年來,我一直妥善保管著每年的個人養老保險對賬單,作為日后查詢、轉移賬戶或領取養老金的憑證。”4月29日,在一家合資公司做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田小姐這樣告訴記者。
雖然每天與社會保險打交道,但她對于三四十年之后才能支取養老金的個人賬戶管理不無憂慮。“我不知道未來幾十年中,個人賬戶的管理上是否會出現問題,如果到退休領取養老金時才發現個人賬戶的賬目不對或賬戶根本不存在,該將如何解決?”她說。
截至2007年底,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雙雙突破2億。換句話說,全國已經有超過2億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下簡稱“個人賬戶”)在運轉。
據知情人士透露,為了解個人賬戶運行及管理情況,提升個人賬戶管理水平,4月23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簡稱“人社部”)召開了“個人賬戶大檢查培訓會”,重點部署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情況專項檢查”(下簡稱“大檢查”),大檢查將從8月份正式啟動,這也是首次全國范圍內的個人賬戶大檢查。
5-8月為自查階段
4月29日,人社部公布了“2008年一季度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
最新數據顯示,1—3月,我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總收入分別為2047億元、601億元、116億元、45億元和24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31.9%、34%、23.1%、45.8%和47.2%。
與此同時,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截至3月底,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已達到2.05億人,比去年底增加332萬人。
理論上講,2.05億人參保應該對應有2.05億個個人賬戶,它們目前的運行情況究竟如何?正是此番大檢查重點要摸清楚的問題,前述知情人士稱。
大檢查計劃分兩步進行,5-8月為各省、市、自治區社保經辦機構自查階段,8月起進行全國范圍的大檢查,檢查將重點在每個省、市、自治區選取三個城市:省會城市、一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檢查的內容包括,是否建立了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信息是否準確,記錄是否及時,是否按規定計算并記錄利息等等。
對此,曾任大連市社保局局長、跟蹤和研究個人賬戶管理問題多年的大連理工大學教授陳仰東告訴記者,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始于1995年發布的國務院(1995)6號文件《關于深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在這一通知中明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為參加養老保險職工建立個人賬戶,這是真正對個人賬戶制度做出安排的標志。
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文件對個人賬戶進行了規范,將個人繳費工資的11%記入個人賬戶。
2001年,國家在遼寧進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試點工作,做實個人賬戶并將計入個人帳戶的比例由11%縮小至8%。2004年國家將這一試點擴大到吉林、黑龍江。
在總結東三省改革試點工作基礎上,2005年《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對計入個人賬戶的比例作了統一調整,即縮小為8%,且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2006年天津等八省市繼續試點,至此,我國共有11個省市正在進行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
賬戶管理存漏洞
以往針對養老保險的各項檢查,多集中于基金征繳、發放、保值增值,以及是否被挪用等方面,而針對賬戶管理層面的全國檢查,這還是頭一回。
據前述知情人士透露,3月初的“全國社保局長座談會”上,人社部相關領導已經就大檢查做出“各地要精心準備,認真實施,不‘走過場’,通過檢查和整改切實把個人賬戶管理工作提升到一個新水平”的要求。
陳仰東認為,將個人賬戶引入基本養老保險,與社會統籌相結合,是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顯著特點。
這種制度選擇,在沿襲了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兩種籌資模式優點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兩種模式各自的不足,如:管理難度大、工作量巨大和管理成本昂貴。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管理,主要涉及設立賬戶、歸集資金、記錄賬戶。包括計息、賬戶轉移及支付等內容。
2007年,遼寧省社保局在一份個人賬戶管理情況的總結中介紹,經過努力,個人賬戶的信息準確率已達到99%。
陳仰東認為,遼寧是在試點中加強基礎管理取得明顯成效的省份,管理水平在全國處于中上等水平,但信息仍存在1%的錯誤率。“按遼寧省790萬參保人計算,大約有7.9萬名職工個人賬戶信息有誤。如按此推算,全國至少有上百萬職工個人賬戶有不同程度的問題,實際情況恐怕遠不至如此。”
出錯原因有多種,企業欠繳、漏繳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有專業人士提供數據,2002-2007年五年間,全國共查出企業少繳各項保險費203億元,已補繳到賬165億元,累計清欠945億元。對此數據,官方尚未給出評價。
陳仰東告訴記者,“很多企業在繳交養老保險費時,為了瞞報少繳,經常只提供部分員工名單,甚至不提供員工名單,造成社保經辦機構收到了資金卻無從記賬”。
此外,還有一些問題出在稅務征繳以后。在一些實行了養老保險費稅務征繳的地區,由于稅務部門與社保經辦部門的銜接不夠,征繳信息不能共享等現實問題,給個人賬戶的記錄帶來了困難,不能及時對賬甚至根本對不上賬的問題都部分存在。
即便在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征繳的地區,由于統籌層次低,管理主體分散,信息化管理相對落后,沒有形成集中管理的數據庫等問題,同樣造成個人賬戶的數據分散在基層經辦部門,個人賬戶信息不能共享,不能隨同人員流動而流動。
繳費卻無賬戶、一人多賬、賬目不清、記賬不及時、賬戶無法轉移等問題都成為個人賬戶管理中的重大隱患。
“這些情況在做實個人賬戶之后,矛盾會更加突出。”陳仰東對此表示擔憂。
制度設計尚待完善
隨著各項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的不斷擴大,2002年-2007年的5年間,五項保險合計參保人數已達7.4億人次,加上參加農保的人數,社保經辦機構實際管理的對象已經超過8億人次。如果不盡早查清、管好個人賬戶,后果很難想象。前述知情人士稱,因此除了檢查,還需在制度層面進行完善。
陳仰東對此表示贊同,他說,由一名賬務管理員記一位參保人的一次繳費記錄很容易,但由多名賬務人員記錄成千上萬名參保人每月的繳費記錄,難度會大些。而全國有幾萬名賬務管理員定時和不定時記錄所有參保人員的繳費記錄,且可以相互轉移、跟蹤服務,一生都不出錯,難度可想而知。
因此,管理個人賬戶是一項浩大的社會性工程,方法十分重要。他說,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是管好個人賬戶的正確選擇。
由于沒有統一的規范,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個人賬戶中記錄的項目五花八門。少則幾十條,多則上百條,有的地方甚至記錄了多達200條信息。
繁復的信息雖然提供了豐富的內容,為日后的信息調取提供方便,但給管理造成了高昂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陳仰東建議相關部門對此進行研究,制定統一管理規范。
他還建議實行個人賬戶對賬單制度。即每年按照一定的頻度,由社保經辦機構向參保職工和個人,而非企業,直接寄送個人賬戶對賬單。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有效防范企業的造假行為,讓參保職工和個人更加清晰地了解和監督個人賬戶基金積累、繳交或欠費情況,同時還能對社保經辦機構的管理形成社會化監督。
此外,有效的財力保障也是上述制度及管理得以有效執行的基礎。因此,陳仰東建議參照《企業年金管理辦法》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取一定的管理費,通過國家立法明確,從當年征繳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如1%以內的管理費用,全省統籌使用,專項用于支付經辦機構的管理成本,包括信息系統建設等業務管理費用開支,但不得用于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等。
他說,這樣做的理由是,從基金中提取管理費用是國際慣例,個人賬戶基金既然私有,管理費用應由個人承擔。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 葉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