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討論后,北京限價房政策戶籍限制開始破冰。
4月15日上午,北京市建委委員程建華向記者表示,已經定稿的北京市限價房銷售辦法暫時限制在本市戶籍人口申購,但是根據資格審核和房源情況,酌情擴大申請范圍。長期來看,北京市限價房會逐步向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綠卡)和被引進的人才開放。
戶籍之爭與“夾心層”的要求
今年2月底,北京市限價房銷售管理辦法向社會發布征求意見稿時,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程建華介紹,北京市建委先后收到電話、電子郵件等各類意見共計6000多條。
其中關于戶籍限制成為社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4月15日在 “民生地產樂居中國城市評選”上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限價房完全可以由經濟適用房代替,如果非要做限價房,當以解決“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為主。而北京市流動人口是“夾心層”的主力。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中心主任牛鳳瑞告訴記者,北京限價房定位是解決“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而從北京市的實際收入情況來看,“中等收入家庭”多是外地戶籍人員,排除掉這部分人員,所謂“中等收入家庭”概念并不完全。
一位網友在給北京市建委的“意見”中這樣寫道:“我在北京工作了5年,收入等條件都符合限價房購買標準,而且每年都向北京市納稅,為什么人為性地將我們排斥在購買限價房之外”?
上述網友進一步強調說,“限價房”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定義,并不屬于保障性住房,而是普通商品房的一種。在2006年時,國家有關部門為控制城市房價過快上漲,而提出在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投放限價房。
如果限價房不能由全部人民共享、共同購買,那么“夾心層”購買房屋的剛性需求被迫擠到商品房上,依靠市場來解決。而國務院“24號文”中明確提到,中高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才依靠市場解決。
顧云昌表示,如果不能將限價房合理進行配置和銷售,則其抑制房價的功能不能發揮,限價房再次成了一次準福利分房。
原建設部副部長、中國房地產協會原會長楊慎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限價房本身設置就不合理,如果作為商品房推向市場,就不應該再人為地對購買人群進行戶籍限制。
北京市建委委員張農科告訴記者,目前階段,北京市限價房仍以解決本市戶籍居民住房困難問題為主,其供應對象主要是北京市中等收入家庭、征地拆遷過程中涉及的安置家庭,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家庭。
對于戶籍標準,北京市也將實行“動態管理”,在正式向市場推出后,還要根據房源和需要情況進行調整。
“摸石頭過河”與“道德風險”
雖然北京市并不是第一個推出限價房管理政策的城市,但是其政策制定等工作仍在“摸石頭過河”。
程建華表示,北京市限價房政策是廣泛征求意見后制定的,但是真正實行起來以后,還要根據房源、申請人員等各類情況進行進一步的調整。
例如,對于限價房的價格制定和5年后上市征收差價比例上,北京市建委也提出動態管理的政策。初步確定,5年后買房人出售限價房的要征收差價的35%,但是會根據房價變化等因素,到時候進一步調整。
住房保障專家牛鳳瑞向記者表示,北京市限價房政策雖然制作縝密、征求了廣泛的社會意見,但是其政策當中仍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例如,對于社會反映強烈的“假離婚騙取限價房”的問題,雖然經過政策的再三完善,仍無法完全解決這一問題。很多專家擔心,北京限價房會走原來經濟適用房的老路,出現一些“道德風險”的問題。
北京限價商品房價格制定政策中表明,將根據項目綜合開發和合理利潤為基礎,由北京市發改委、建設、財政等部門,參照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房住房價格,研究制定。
而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價格如果由開發商刻意拉高,是否仍可作為參考標準?綜合開發和合理利潤又該是多少?一連串的問題,是限價房政策“實轉”以后必須面臨的問題。
對于限價房的購買標準,政策中規定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家庭總資產凈值在57萬元及以下;4人以上家庭年收入為11.6萬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家庭總資產凈值在76萬元以下。
牛鳳瑞指出,如果真正去核實申請購買家庭的財產等狀況,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去核實呢?這么高的行政成本付出,是否值得?
北京限價房管理政策中還指出,對于多次搖號未中的,輪候3年以上的,區縣保障管理部門可直接為其配售一套限價商品房。
對這條政策,牛玉瑞表示,這樣的政策很容易造成權力尋租空間。 (記者 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