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 記者3日從公安部發(fā)言人辦公室獲悉,自拉薩“3·14”打砸搶燒暴力事件發(fā)生以來,西藏、四川、青海、甘肅等地公安機關(guān)根據(jù)僧人和群眾的舉報線索,從所涉及寺廟殿外的僧舍中繳獲了一批進攻性武器。這些進攻性武器包括各類槍支185支,其中五四式、六四式手槍及半自動步槍等軍用槍支7支,仿制式槍支41支,獵槍、火藥槍、小口徑手槍、小口徑步槍等槍支137支;各類子彈14367發(fā);管制刀具2139把;炸藥3862.05公斤,雷管19360枚,手榴彈2枚,土制牛角炸彈2個,導(dǎo)火索1277.15米。
與此同時,公安機關(guān)還查獲了大量宣揚“藏獨”的旗幟、標語、橫幅、宣傳冊等反動宣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