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職業化建設是提高法官隊伍總體素質的重要途徑,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將是法院隊伍建設的一條主線。”——首席大法官肖揚
圖為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法院法官日前給農民工發放拖欠工資及工程款。袁鵬 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說:“法官職業化建設是提高法官隊伍總體素質的重要途徑,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將是法院隊伍建設的一條主線。”
2002年3月21日,41名來自最高法院和各省、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從肖揚手中接過大法官證書,成為首批大法官。2007年歲末,中國對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的在職高官進行了大規模調整,26名資深法官成為中國第二批大法官。
承載法治理想的職業
2007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大法官審理了一起標的額較大的家庭財產糾紛案件。
直接由大法官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家庭財產民事糾紛案件是鮮見的。在黃松有看來,這起家庭財產糾紛案件的發展過程反映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家庭財產結構發展變化的軌跡。這個案件的審理不僅能對社會起警示作用,同時也能為以后地方法院的法官審理同類案件時提供參考。
5年前,大法官制度開始實施之際,肖揚就對新任命的大法官們說:“大法官不僅是資歷和經驗的標志,更重要的是法律專業水平和審判能力的象征。應當在思想品質、法學涵養、斷案經驗等方面,成為全體法官的楷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我國的法官分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四等12級。
司法改革催生職業化
國外遴選大法官時,一般都會選擇年紀較大、經驗豐富,有著相當長時間的法律從業經歷的人。
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時間內,中國不少法官是由退伍軍人或政工類干部擔任,他們僅僅通過短期培訓和函授來學習法律知識,而且往往處理民事糾紛的法官只注重于學習民事法律,處理刑事訴訟的法官只注重于學習刑事法律,缺乏對法律體系的整體、全面、系統的掌握,在審判工作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失誤。法官素質低成為影響公正、合理審判的一個重要因素。
10年前,中國司法改革悄然開始,改革之初的步伐異常艱難。“法官的職業道德制度、法官待遇問題、法律的聲望問題、司法程序等問題,這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直接影響著司法改革的成敗。”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許身健說,“統一司法考試的實施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轉折點。”
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讓一大批具有良好專業知識背景的法律人才進入了司法系統;大法官的遴選更是一改過去單純行政提拔的方式,以學識、經驗、職業道德作為標準。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的司法系統也日益走向專業化和規范化。
大法官制度的未來走向
許身健認為,法官作為一種特殊的職業,只需對三項基本義務負責,即對當事人負責、對公眾負責、對法律負責。大法官們要判定判決是否合理、執法是否公正,自然就不能與行政權和立法權有牽扯,同樣也不能受到民眾或當事人的干擾。
我國的法官職業化改革才剛剛起步,要走的路還很長。許身健說,法官之間可以有資歷深淺之分,但不存在權力的高低、大小之分。在官階之上再設立大法官制度,如果不用相應的制度加以規制,難免會使大法官制度的設立流于形式,與法官職業化改革的初衷相違背。
肖揚說,擔任大法官的時間是有限的,然而為之奮斗的公正與效率的司法主題卻是永恒的。(記者 周小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