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鮮活農產品運輸和銷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1月10日以來,我國自西向東連續(xù)出現兩次大范圍雨雪天氣,部分地區(qū)出現大霧、冰凍天氣,導致公路等交通運輸大范圍受阻,鮮活農產品運輸和銷售受到影響。據預報,近日全國仍將有一次大范圍持續(xù)性雨雪天氣過程,鮮活農產品運輸和銷售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為進一步加強鮮活農產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下同)的運輸和銷售,保障春節(jié)市場供應,保持價格基本穩(wěn)定,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從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采取臨時性應對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暢通公路運輸
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干支線道路的維護,及時清除冰雪路障;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交通的監(jiān)管和組織,維護交通秩序,尤其要確保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暢通。對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各地交通、公安部門要切實做到:1、優(yōu)先放行;2、一律免收路橋通行費;3、“不扣車、不罰款、不卸載”,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警力調配,及時疏導車輛,確保道路暢通;4、所有成品油加油站要優(yōu)先保證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的油料供應,不限量,更不得加價;5、高速公路沿線服務站、收費站要主動做好服務工作。
二、增加鐵路運力
鐵道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調度,全力保障鐵路鮮活農產品的運輸,特別是對重點大中城市等鮮活農產品主銷區(qū),要切實在運力上給予保障。各地農業(yè)、商務部門要及時提出運輸需求,鐵道部門負責安排。
三、減免流通環(huán)節(jié)費用
各地價格、財政、工商、質檢等有關部門要及時清理針對鮮活農產品批發(fā)銷售環(huán)節(jié)的各種收費項目,能免除的要盡量免除。對進入批發(fā)市場或農貿市場銷售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入場費、工商管理費等各類費用一律減半征收。
四、促進產銷銜接
對海南等鮮活農產品的重要產地,要抓緊調度車輛,及時組織運輸。各地商務、農業(yè)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大型流通企業(yè)和運銷大戶加強與產地銜接,適當擴大鮮活農產品收購、運輸和銷售量。
五、加強信息服務
新聞媒體要客觀、及時、準確地報道鮮活農產品的市場供求和價格信息,農業(yè)、商務部門要及時提供有關信息。要充分發(fā)揮農業(yè)信息網、新農村商業(yè)網的作用,及時發(fā)布農產品供求信息。
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將有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鮮活農產品的市場供應。
國務院辦公廳
200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