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組織部和公安部近日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加強配合、密切協(xié)作,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中共同做好流動黨員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務。
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十七大關于“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精神,進一步整合工作資源,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中及時掌握流動黨員信息,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充分發(fā)揮他們的先鋒模范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在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和暫住證時,要一并對暫住人口政治面貌情況進行登記,并錄入暫住戶口信息系統(tǒng);對以往未登記政治面貌情況的,要抓緊進行補登、補錄,力爭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補登、補錄工作。基層黨組織要積極協(xié)助公安派出所,幫助做好暫住戶口登記和流動黨員信息采集工作。